都勻市人民法院:被告人病床上受審

為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展現司法的人文關懷,1月15日下午,都勻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將庭審搬進被告人張華(化名)家中,張華在病床上受審。

據瞭解,張華因無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張華在監視居住期間,在做工時不慎摔傷導致右下肢骨折術後並嚴重感染,經過七次手術尚未痊癒,現在家中臥床養傷。考慮到張華無法下床的情況,辦案法官劉法官決定到張華家中開庭審理該案。來到張華家中後,直接在張華病床前搭建了一個簡易的審判法庭。

經過近15分鐘的審理,市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張華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對這個判決結果,張華表示接受,不上訴。

都勻市人民法院:被告人病床上受審

圖為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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