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標準爭奪戰已經打響

當前,全球都在熱火朝天地研發自動駕駛汽車,由於這是一個新興技術領域,因此尚未形成統一的國際標準。為了搶佔自動駕駛技術標準和立法的制高點,各國先後出臺了一些相關標準和指導方針。在這其中,尤以德國和日本這兩大汽車業傳統強國最為積極。

早在2017年5月,德國聯邦參議院就通過新法律,允許汽車上的自動駕駛系統將來在特定條件下可以代替人類來駕駛汽車,這是德國第一次針對自動駕駛汽車所制定的法規,也是全球首次。一年後,德國又為自動駕駛汽車制定了全球首個倫理規則。例如,相比對動物或財產造成的傷害,自動駕駛系統必須最優先考慮人類的安全。

日本也希望能主導國際話語權。2017年3月,日本政府提出一項基本方針,即由車主承擔自動駕駛汽車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半年之後,日本又發佈《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技術指南》。今年3月8日,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解禁自動駕駛汽車公路行駛的《道路交通法》修正案,以及納入安全對策機制的《道路運輸車輛法》修正案。

未來幾年,各大汽車廠商和科技公司的自動駕駛汽車將陸續上市,監管和責任層面的難題亟待破解。除了監管機構,作為自動駕駛領域主體的汽車廠商,也萌發了共同制定行業規則,加快立法,為自動駕駛汽車發展鋪路的想法。此次通用汽車、福特與豐田攜手,戴姆勒和寶馬聯合,一場關於自動駕駛汽車的標準爭奪戰已經打響。無論是基礎研發還是標準制定,跨國車企都採取了“抱團”的方式。此外,通用汽車還在與本田聯合開發自動駕駛技術,而福特與大眾結盟,未來美國、歐洲、日本可能會在該領域達成一致標準。

這使得我國在自動駕駛標準制定方面的立場顯得相當尷尬,因為無論是監管層面還是企業層面,我國都慢了一步。汽車產品和服務競爭的核心,在於標準的競爭。如果失去了標準制定的話語權,也就喪失了市場的主動權,這一點需要格外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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