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司法局召开“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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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下午,晋江法院会同司法局召开“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及弘扬发展“枫桥经验”工作座谈会。会议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晓军主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水深,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嘉丰,司法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施能谦,法院相关业务庭干警代表以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晋江法院、司法局召开“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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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曾晓军副院长介绍近年来晋江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总体情况:该院受理案件数保持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为切实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该院通过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推行“网格化+司法送达”、“网格化+人民调解”、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等,将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让多数纠纷通过社会力量以非诉讼程序解决,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会上,参与座谈法院干警代表和律师代表,围绕“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及弘扬发展“枫桥经验”进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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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表:发挥律师在多化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配合“诉源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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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代表:加强引导、鼓励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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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嘉丰局长表示多元调解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也是“强基促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在多元调解工作中有很大的作用空间,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希望法院出台更多的制度措施,完善律师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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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陈水深院长发表讲话,表示在诉源治理大工程中,在市司法局大力支持配合下,律师界朋友们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晋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

一是找准功能定位,提高工作主动性。通过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途径,让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非诉渠道。

二是畅通各种渠道,努力形成化解合力。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是提高法律职业人士优势,提升纠纷化解实效。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健全律师调解对接程序和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律师调解相关制度规范,充分调动律师从事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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