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
去年7月,萍鄉上栗縣一男子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街頭行兇,一時間在當地引起了強烈反響。昨天,這起案件由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
去年7月14日上午8點左右,上栗縣城平安南路,兩家店鋪的門口,一名黑衣男子手持砍刀,對一名倒地的男子頭頸部不停揮砍。附近商販回憶到:兇手是30~40歲的樣子,看到惡性行兇事件的發生,周圍很多人連忙上前勸說男子住手,別砍了。但是砍人的男子一直不停,一直往下砍。
幾分鐘之後,行兇男子丟掉手中的兇器,鑽進了一輛麵包車內,用毛巾擦手後迅速逃離現場。隨後,有人撥打了120,受傷男子黃某被送醫搶救,但搶救無效於當晚去世。
經過當地警方努力,行兇者阮某同年8月16日被抓獲歸案。此案今年4月16號公開審理。法院宣佈,阮某故意殺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質證環節,阮某對持刀行兇殺人的指控無異議。法官問起他的殺人動機時,阮某說他與前妻劉某結婚十多年並育有兩個孩子,2016年兩人因正常離婚,但仍然生活在一起。期間,他發現被害人黃某與前妻劉某有聯繫,便對此耿耿於懷。有一次他偶然間看到了黃某與前妻發的信息,信息上說老地方見一下。看完短信後,阮某就將短信刪除了,埋伏在見面地址旁邊,等到黃某出現後就警告了黃某一番,但是兩人在交談中出現了矛盾,一氣之下,阮某就抽出了隨身攜帶的菜刀,將黃某砍死了。
庭審現場,被害人家屬還委託代理律師提起民事訴訟,提出70萬元的民事賠償訴求。合議庭在雙方辯論後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後陳述並宣佈休庭,法庭將擇日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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