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雲南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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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云南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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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便於大家學習、瞭解掃黑除惡的相關知識,我們將陸續發佈雲南省典型案例。今天發佈雲南省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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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五:劉某忠等八人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本案由雲南省雲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劉某忠、李某陸、張某瓊等人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手段滋事,並多次強行追討債務,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的生活秩序、經營秩序,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在實施犯罪活動的過程中,形成成員相對固定,以強行討債為業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1.2017年11月,劉某忠糾集李某陸等人,多次滯留、蹲守、居住於陳某家中。在陳某家中自由出入、喝酒打牌、吃住數天。有組織地採取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手段,向陳某家屬施壓索要債務,陳某家屬由於恐懼,邀請村民到家中同住,以作伴壯膽,並迫於壓力替陳某還款2萬元。

2.2017年11月14日,張某瓊糾集李某陸等人到陳某家屬經營的中通快遞點聚眾滋事,影響快遞點正常經營。

3.2018年2月15日,張某瓊、劉某忠、李某陸等人再次到陳某家索債,並將陳某帶往劉某忠家中限制人身自由四天。

雲南省雲縣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依法對劉某忠等八人,根據所參與實施的犯罪事實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和相應的財產刑。目前,本案在上訴、抗訴法定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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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20期

扫黑除恶云南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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