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云南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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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云南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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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大家学习、了解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我们将陆续发布云南省典型案例。今天发布云南省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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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五:刘某忠等八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本案由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刘某忠、李某陆、张某琼等人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手段滋事,并多次强行追讨债务,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的生活秩序、经营秩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在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形成成员相对固定,以强行讨债为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1.2017年11月,刘某忠纠集李某陆等人,多次滞留、蹲守、居住于陈某家中。在陈某家中自由出入、喝酒打牌、吃住数天。有组织地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手段,向陈某家属施压索要债务,陈某家属由于恐惧,邀请村民到家中同住,以作伴壮胆,并迫于压力替陈某还款2万元。

2.2017年11月14日,张某琼纠集李某陆等人到陈某家属经营的中通快递点聚众滋事,影响快递点正常经营。

3.2018年2月15日,张某琼、刘某忠、李某陆等人再次到陈某家索债,并将陈某带往刘某忠家中限制人身自由四天。

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刘某忠等八人,根据所参与实施的犯罪事实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和相应的财产刑。目前,本案在上诉、抗诉法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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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20期

扫黑除恶云南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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