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決策部署,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實現中央確定的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總體目標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脫貧攻堅部署和要求,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現行扶貧標準,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全力推進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確保到2020年如期實現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地方主體。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以地方為主體、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堅持精準管理。堅持全過程精準管理,落實補助對象認定、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公開、補助資金撥付、施工檢查與竣工驗收、農戶檔案管理等各環節政策要求,做到扶貧對象精準、措施精準、檔案齊全。

堅持現行標準。堅持脫貧攻堅盡力而行、量力而為的原則,既不降低現行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基本要求,也不擅自拔高建設標準,引導農戶建設既符合經濟條件又滿足使用需求的房屋。

保持政策延續性。堅持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原則,繼續執行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調動農民積極性。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符合政策支持條件的貧困危房戶應改盡改。堅持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充分發揮農戶資金投入和組織建設的主體作用,尊重農戶意願,激發其積極性,鼓勵投工投勞和互幫互助。

(三)目標任務。

把建檔立卡貧困戶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進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以下簡稱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確保2020年前完成現有200萬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存量危房改造任務,基本解決貧困戶住房不安全問題。傾斜支持“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加快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探索支持農村貧困群體危房改造長效機制,逐步建立農村貧困群體住房保障制度。

二、重點任務

(一)規範補助對象認定程序。

嚴格執行先確認身份信息,後鑑定危房等級的工作程序。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殘聯會同扶貧或民政部門認定的貧困殘疾人家庭農戶名單開展危房鑑定工作。危房鑑定必須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鑑定技術導則(試行)》(建村函〔2009〕69號)確定的鑑定項目進行,危房危險等級分為A、B、C、D級。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可結合實際制定推廣簡明易行的危房鑑定程序,逐戶開展房屋危險性鑑定,將居住在C級和D級危房的4類重點對象列為農村危房改造對象。

(二)建立危房臺賬並實施精準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戶要嚴格落實“一戶一檔”要求,逐戶建立檔案,按要求填寫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並將農戶4類重點對象身份證明文件和房屋危險等級評定結果等材料存檔。實行一村一彙總、一鎮(鄉)一臺賬的管理制度,在建立並保存紙質檔案的基礎上,將檔案信息錄入農村住房信息系統形成電子臺賬,將危房存量到戶臺賬按要求逐級彙總上報。中央下達的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必須在危房改造臺賬範圍內進行分配,改造一戶、銷檔一戶。危房改造完成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及時將工程實施、補助資金髮放、竣工驗收等材料存入農戶檔案,相關信息錄入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後完成銷檔。

(三)堅持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

各地要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的通知》(建辦村函〔2018〕172號),區分不同結構類型農房,結合當地實際,按照解決住房不安全問題、滿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保證改造後農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要求,制定本地區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的細化標準和基本安全有保障的一般要求。既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設標準,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單獨進行粉刷、裝飾等與提升住房安全性無關的改造行為。

(四)明確危房改造建設標準。

堅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設標準,引導農戶盡力而行、量力而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農戶經濟負擔。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築面積,原則上1-3人戶在40-60平米,1人戶不低於20平米,2人戶不低於30平米。C類危房可因地制宜開展維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維修加固的重點應是消除安全隱患、適度改善使用功能。各地可根據當地的民族習俗、氣候特點等實際情況制定細化建設標準。要合理制定設計方案,為將來擴建預留接口,滿足農戶基本使用和未來擴建需求。

(五)因地制宜採取適宜改造方式和技術。

堅持農戶自建為主的建設方式,對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農戶及多層農房可採用統建方式。探索和總結成本經濟、結構安全、功能基本齊全的危房改造方式和技術,因地制宜推廣農房加固改造、現代生土農房等改良型傳統民居建設經驗,豐富改造方式,降低農戶建房負擔。鼓勵通過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繕加固現有閒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閒置農房等方式,兜底解決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極弱特殊貧困群體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六)加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

嚴格執行《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16〕216號),規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及時足額將補助資金支付到農戶“一卡通”賬戶,防止擠佔挪用和截留滯留等問題發生。健全資金監管機制,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糾正套取騙取、重複申領補助資金等有關問題。

(七)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落實縣級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危房改造任務分配結果和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鎮村兩級公開。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製作並免費發放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要暢通反映問題渠道,及時調查處理群眾反映問題。

三、加強工作管理

(一)加強質量安全檢查和竣工驗收。

農村危房改造採用自建方式的,農戶和施工隊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採用統建方式的,建設主體和建設單位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做好質量安全基本知識宣傳,加強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的指導。開展施工現場巡查與指導監督,發現存在問題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指導和督促施工人員開展關鍵環節現場質量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對於農戶自建的,要將危房改造質量安全要點告知農戶。對加固改造的房屋,應有技術人員對加固方案、加固材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操作隊伍進行把關審查,確保加固施工過程安全以及加固後的房屋達到安全標準。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後,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指導建設方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竣工驗收並提交建房備案書,明確達到基本安全要求。

(二)強化農戶檔案信息管理。

建立部聯網檢索、省審核管理、縣製作錄入的農戶檔案信息檢索機制。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做好本地區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信息錄入工作,並加強對已錄入農戶檔案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審核與抽驗,發現問題督促各市縣抓緊整改。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是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製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制度,在完善紙質檔案的基礎上將相關信息錄入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不斷提高數據質量。

(三)持續深入開展作風專項治理。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危房改造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建辦村函〔2018〕403號)要求,重點圍繞貪汙挪用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群眾強烈反感、對象認定不準、資金管理不規範以及危房改造質量不達標5方面問題,持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積極配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對於基層政府造假套取挪用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村幹部索要好處費等問題,要及時向紀檢監察部門移交問題線索。要加大警示教育宣傳力度,定期通報有關問題及處理結果。

(四)嚴格脫貧退出標準和程序。

建檔立卡貧困戶退出時,其住房在選址、基礎、主體結構、抗震構造措施、建築材料等方面應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本行動方案關於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組織制定本地區“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具體要求或認定標準,並制定建房備案書模板,指導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做好住房安全性認定組織工作。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建設方開展房屋安全性評定,建設方提交的建房備案書作為住房安全性認定的基本依據。對於危房戶自願通過其他方式解決住房安全問題且無改造意願的,在履行確認程序後可不再將其危房納入改造範圍,但必須提醒農戶主動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四、強化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合作。

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建立部門協商工作機制,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加強工作統籌調度,定期通報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進展情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部門要密切協作,積極協調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各司其職,共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力以赴按時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二)加強財政資金保障。

省、市、縣均要落實農村危房改造責任,做好經費保障工作。要根據農戶貧困程度、房屋危險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類分級補助標準,切實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和最貧困對象的傾斜支持力度。

(三)強化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和督查激勵。

各地要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建村〔2013〕196號)、《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村危房改造激勵措施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建村〔2016〕289號)有關要求,全面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全過程績效管理,設定清晰的績效目標和指標,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和自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並組織實施,加大績效評價和督查激勵結果的正向激勵作用,促進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和政策要求落實。

(四)加強信息收集和宣傳力度。

各地要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收集報送力度,定期上報建設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信息。對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發現以及各新聞媒體報道的農村危房改造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並報告相關情況。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廣泛宣傳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以及各地好的經驗做法,營造積極的輿論氛圍。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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