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妹”車禍身亡之後……

“謝謝援助律師,兩度幫我們爭取賠償款,這份恩情我們牢記一生……”近日,當事人白某準備返回老家四川時,特意趕到津南區法律援助中心表達感激之情。

白某,女,23歲。花樣年華的她卻過早地承擔起本不該這個年齡承受的重擔和責任。白某與弟弟妹妹同屬孤兒,三人相依為命。弟弟年紀尚小還在上學,家庭所有支出均由白某一人承擔。白某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家庭經濟情況非常困難。本想等妹妹成年能幫忙分擔一些重擔,卻沒料到妹妹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

事故發生後,白某千里迢迢來到天津,在津處理事情近一個月仍沒有結果。隨著時間的推移白某連起碼的日常吃、住費用也逐漸負擔不起。為早日給妹妹爭取到合理賠償,白某到津南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因白某家庭經濟困難,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白某的援助申請,並指派援助律師辦理。律師接到指派後,立即向白某瞭解案件具體情況,並且著手蒐集整理證據。

經瞭解,白某的妹妹乘坐楊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與張某駕駛的重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白某的妹妹和楊某當場死亡。經交管部門認定,張某有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機動車反光標識和後防護裝置不符合標準及發生事故後逃逸的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摩托車駕駛人楊某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未佩戴頭盔及未保證安全的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白某申請法律援助是打算起訴事故主要責任人張某,獲得相應的賠償。

為更好地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權益,援助律師進行依法解決的可行性分析,並積極與交管部門溝通,深入瞭解該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劃分。後構思方案,對每一步驟可能遇到的問題做出應對預案。最終依據受援人主張向法院提起訴訟。津南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援助律師多方努力,積極聯繫雙方當事人,與法官溝通進行法庭調解,最終被告張某答應一次性賠償原告30餘萬元。

事故主要責任人張某賠償結束後,白某再次提請法律援助,起訴楊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賠償責任。援助律師再次依據申請人主張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援助律師充分徵求白某意見,多次組織雙方調解,並與法官溝通,最終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被告人楊某的繼承人答應一次性賠償原告2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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