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圳機場三跑道擴建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覆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圳機場三跑道擴建工程

項目建議書的批覆

發改基礎〔2019〕563號

深圳市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於呈報深圳機場三跑道擴建工程項目預可研報告的請示》(深發改﹝2018﹞1526號)及有關材料均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為適應航空業務量快速增長需要,提升機場綜合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快推進國際航空樞紐和珠三角地區世界級機場群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同意實施深圳機場三跑道擴建工程。

二、本期工程按照滿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8000萬人次、貨郵吞吐量260萬噸的目標進行設計。飛行區等級指標4F。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一)機場工程。在西跑道西側550米處新建長3600米、寬60米的第三跑道及滑行道系統,主降方向設置Ⅲ類精密進近助航燈光系統,次降方向設置Ⅰ類精密進近助航燈光系統,配套建設供電、供水、消防救援等設施。

(二)空管工程。建設塔臺裙房3500平方米、運行業務樓8500平方米、動力設備用房1500平方米,配套建設管制、通信、導航、監視、氣象等設施。

三、項目總投資約93.5億元。其中,機場工程投資約88.6億元,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安排市本級財政公共預算解決;空管工程投資約4.9億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發展基金解決。具體資金安排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確定。

四、在後續階段,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與軍民航有關部門溝通銜接,深入推進空域使用、航線劃設、飛行程序方案等與軍民航協調工作,以滿足本期工程擴建後機場空域使用需求。

(二)深化航空業務量預測分析,進一步優化機場總平面佈局及建設方案,提高機場運行效率和資源利用率。

(三)優化陸域形成及軟基處理設計方案,控制工程投資。協調落實空管工程建設用地事宜,儘快明確供地方式。

(四)落實項目資金籌措方案,防範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為項目建設及運營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五)做好機場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銜接,管控好機場淨空、電磁環境和規劃發展用地,確保機場安全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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