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鹤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察大队协管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交通警察大队协管员岗位
1、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男性,专业及户籍均不限,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
2、懂基本电脑操作。
三、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8:30-17:30。
报名方式:有意报名者请打印下方
《鹤山市公安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好并通过扫描或照片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报名。如有疑问可致电8856111。经统一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工资待遇
对聘用的人员社保福利、工资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从优执行。
但愿人长久,一路共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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