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同一小區有兩套電費價格,合理嗎?

近日,鉑金財富公館的某業主反映,該小區由於沒有物業,所以小區業主自己成立了業委會,但是對於業委會收取費用的一些做法,她提出了質疑。該小區業委會收取小區業主0.61 元一度的電費,但是卻收取小區租戶1 元一度的電費,一個小區兩套電費價格是合理合法的嗎?此外,該業主還反映,這個月業委會沒有通過業主大會,私自將她的電梯使用費和物業費都翻了三番,對此她也提出了不滿。

那麼,情況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記者進行了調查。

業委會:業主和租戶肯定是有所區別的

16 日上午,記者來到鉑金財富公館小區,進入小區後便碰上了業委會成員。

業委會王先生表示,租戶電費高於業主電費的情況是存在的。

“我們這是老小區了,很多電路都老化了,故障多,要很多維修費。”王先生說,“現在小區總共有十幾戶出租的,現在是他們不滿。他們是想和我們業主一樣的收費,那是不可能的。”

“(租戶)住不了長期的,就不會愛護我們(小區)的公共財產,還有垃圾亂扔,誰扔的?我相信我們業主是不會亂扔的。”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主補充道,她丈夫也是業委會成員。

該業主表示,經常看到小區亂扔垃圾的現象,且多半都是小區租戶所為。“小區業委會不但要負責電費的收取,還要負責小區的方方面面,路燈啊衛生啊,請人打掃都是要錢的。我們的收費是徵得長住業主的同意的。我們自家的房子和租住的肯定不一樣,出租戶怎麼可能和業主一樣對房子和小區愛護,我們是六角一分五一度電,他們是一塊一度電,多了三毛多,算多嗎?線損的話,我們是百分之六,他們是百分之八。”

該業主還表示:“我只是業主的一員,我也希望業委會召集大家和和氣氣地開一次會,把規劃定起來,把制度定起來。

如果政府出面給我們調解,那是最好的。”

王先生補充說:“我們小區沒有物業,現在靠我們自己組成的業委會,管理也有很多難處。關於電費這點,業主要出租房子,應該將這些給租戶說清楚。現在就是因為租戶之前不清楚,住進來才知道,所以不滿。”

至於電梯使用費和物業費翻三番的事,王先生表示不存在翻三番,電梯使用費和物業費小區業主和租戶都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維權業主:加價方式不合理

記者找到反映此事的業主向女士。

向女士向記者說道:“我是該小區的業主,我之前聽說過小區針對業主和租戶收費不同,但是沒有深入瞭解,後來我把房子租出去了,才發現這種不科學的收費方式。目前我知道的小區出租戶大概有13 戶,都是一塊錢一度電,他們(業委會)沒有跟我們協商,就定了這個價格,理由是租戶不愛護共同財產,所以收費有區別。”

為此,向女士提出了質疑:“我在網上看到2018 年7 月份,國家發改委發的《通知》不允許這樣的加價收費。”

而關於電梯使用費和物業費翻了三番的情況,向女士解釋道:“我這個房子是兩個月前租掉的,當時是作為住房出租掉的,但是租戶就把它暫時地作為了食堂。我知道之後,就諮詢了(紅星路)社區,社區說這種情況是不行的,我立刻通知了租戶,說你們儘快搬,如果你們還繼續作為食堂,那你們就退租吧。然後這件事七天左右就完全解決了,租戶大概十天前就搬走了。他們租了大概有一個多月,然後食堂用餐人數聽小區的人反映,大概是40人左右。然後業委會那邊就說食堂的人比較多,造成比較大的損耗,所以電梯費和物業費都要乘以三。”

向女士表示不滿:“我諮詢了社區主任,社區主任翻三番不合理,因為小區當初沒有說這種情況要翻三番,現在臨時做決定不行,一定要有一個業主意見徵詢表。然後我知道這個情況後,我就在群裡(對業委會)說,如果你們可以在下午五點半之前提供這個表,那我就視為你們徵求了別的業主的同意。他們也沒有提供。從始至終,我發現事情之後,積極地解決了這件事,那這樣翻三番我覺得是霸王條例。”

紅星路社區:正在積極組織調解

對於兩邊意見不一致的情況,記者來到紅星路社區,詢問了社區書記李勇國。

“該小區的業委會沒有經過備案,是業主自己選出來委託的幾個人,被委託人負責管理水電、物業,我從他們那裡瞭解,說(電費)是第一次業主開會的時候做的決定。”李書記說,“我也問了向女士的情況,她之前也找過發改委,發改委的人到過現場,表示走協商路徑。我已經和他們雙方約好今天晚上七點由社區介入,把租戶和業委會召集到一起談一談,看到底如何解決。”

對於這件事,紅星路社區一直很關注,也一直在積極地參與協商解決。“他們(業委會)目前還只是一個自發組織,現在就是儘量正規化。如果走正規的政府監管的路,就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來社區進行申請,然後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重新制定業主公約,這樣就在社區監管之下了。(之後)如果不符合法律法規,社區就有權責令修改,如果不改,我們社區就可以上報物業科,讓業主委員會不成立,重新選人。”李書記表示,“如果今晚的協商還不能解決,我再去諮詢物業管理科、電力公司、司法所等地方,詢問出一個合理的解決路徑。”

而對於向女士當初租出去的房子改成食堂,從而產生翻了三番的電梯使用費和物業費一事,李書記表示此事基本上已經解決。“房子不出租為食堂之後,翻三番就不存在了,租出去的那一個月,不是租房而是食堂,這個肯定是有所區別的。”

晚上九點多,記者撥打了李書記的電話。李書記表示,調解還算順利,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協商,目前基本達成了一致。該小區會重新制定社區的出租戶管理規定,對於租戶的電費收取,依照發改委的相關文件進行合法合理收取。“考慮到出租戶和業委會和其他業主住戶等各方面的利益,最終決定電費全部收取一樣的價格,而線損費的話,業主還是百分之六,租戶的比率還得後續協商出一個具體的數字。”

發改委:電費是有固定標準的

關於小區的電費收取標準,記者又前去諮詢了發改委商品價格科。黃科長向記者解釋道:“該小區是合表,屬於轉供用戶,國家規定是電費不能突破六毛零四釐。這個是有統一標準的。”

而關於線損問題,黃科長則表示:“在抄電的過程中,肯定會發生線損,比如供電公司總表是一千度電,但是因為長度、距離和設施不一樣,抄到每一戶肯定不一樣,(每一戶的電錶)加起來不一定有一千度電。但是,2014 年106 號文件規定,合表用戶承擔的百分之四至六是由供電公司承擔,小區不存在承擔線損,都是按表抄的。”

黃科長表示,現在發改委也在督促供電公司進行戶表改造,逐步落實一表一戶。這樣的話業主就可以直接去交電費,不用通過小區物業或其他機構,可以減少很多類似矛盾。

各方說法和意見的不一致使鉑金財富公館小區的問題目前還無法得出一個完美的解決方式,本報會繼續跟蹤該事件後續,敬請廣大市民留意關注。(記者 王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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