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運用“五步法”對紀律處分執行進行“體檢”

按照市紀委要求,近日,藍田縣紀委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受紀律處分的人員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體檢”。

認真安排部署,細化責任分工。由分管書記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專項檢查工作,就自查的範圍、內容、重點提出明確要求;向全縣各單位下發《關於在全縣開展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審理室分管領導積極與組織、人社等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將工作任務進一步分解和細化,明確各單位的分工和職責,為處分決定執行到位保駕護航。

建立處分臺賬,進行全面自查。案件審理室與案件管理室主動對接,把黨的十八大以來受處分的人員情況列出臺賬,進行逐一自查銷號。截至目前,共辦結案件252人,其中重處分40人,輕處分207人,免於紀律處分5人,涉及領導班子成員128人。

運用五步工作法,仔細篩查各環節。查看處分決定是否送達到位,案件卷宗是否有《送達回執(證)》《處分執行情況報告表》;查看會議記錄,看處分決定是否按規定在適當的時間、範圍內宣佈;聯繫組織、人社部門查看受處分人員的人事檔案,看處分決定是否入檔、年度考核等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職務、工資、津貼降低是否執行到位等;對處分期內的人員進行回訪教育,填寫回訪教育表;對照模板卷宗,看卷宗是否符合規範化標準。

職能部門立足職責,對照檢查執行情況。人社局對照受處分人員年度考核情況把涉及人員的工資變動情況進行梳理,年度考核和調資工作均能按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政紀處分後的要求執行;縣委組織部對黨口領導幹部十八大以來受處分人員進行梳理,不存在處分期內違規評優評先、違規提拔使用的問題;縣紀委審理室對卷宗資料也做了進一步完善。

縣紀委要求全縣各單位在做紀律處分執行工作時,必須嚴把處分決定的“執行關”,嚴格履行宣佈送達手續,切實把處分決定執行情況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內容,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紮實做好案件執行的“後半篇文章”,圓滿完成處分執行工作的“最後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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