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达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汤了吗?

范才茂


李自成(1606——1645年),陕西米脂人,贫寒农家出身,自幼饱尝生活的艰辛,20岁时迫于生计去做银川驿卒。驿卒的任务是传递公文,护送过往官员,运送重要物资。这是一份苦差事,风里来雨里去的, 待遇还很微薄,只够自己糊口。后来,明廷为削减开支,开始裁撤驿站,“快递小哥”李自成不幸下岗。他和侄儿李过商议去路,后一咬牙投了边军(明朝的戍边部队)。

明朝后期,政治腐败,天灾人祸不断,在重灾区陕北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活不下去的民众纷纷揭竿而起,拼死抗争。天启七年(1627),陕西澄城县爆发了以王二为首的农民武装暴动,揭开了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王二率先扯旗造反后,陕北农民起义已呈星火燎原之势。府谷王嘉胤、安塞高迎祥、延安张献忠、绥德张存孟(绰号“不沾泥”)、宜川王左挂、飞山虎、洛川王虎、黑煞神、延川王和尚、汉中王大梁......纷纷起兵响应。彼时的明朝边军,因欠饷严重,军纪涣散,士气低迷,许多官兵逃出军营,加入了义军。

《明史·兵备志》记载:“山西巡抚耿如杞勤王兵哗变而西,延绥总兵吴自勉、甘肃巡抚梅之焕勤王兵亦溃,与众盗合”。

李自成、李过也被时代的洪流裹挟着,脱下军衣加入了张存孟(不沾泥)义军。后来,李自成见“不沾泥”胸无大志,且气量偏狭不能容人,遂拉走一彪人马投了高迎祥。

李自成勇猛善战,且有智谋,屡建奇功,遂使高迎祥部逐渐成为“三十六营”义军中最强大的一支。后来,高迎祥、李自成率军转战陕西、山西、河南三省,初期很顺利,所过之处,各省流民纷纷加入,声势大振,但在官军残酷围追堵截下,农军很快受挫,二人见形势不利,就准备率部重新打回陕西。

高、李率部重返陕西后,遇到了一个足智多谋的死对头——新晋陕西巡抚洪承畴 。洪承畴老谋深算,极富军事经验,他指挥各路官军对农民军进行严厉追剿,使李自成在陕西很快陷入困境。农民军伤亡惨重,李自成不得已,重又率残军进入河南。

重回河南后,农民军攻城拔寨,接连攻克了许多地方,崇祯帝急调洪承畴出陕入豫,镇压农军。洪承畴果然能干,他采取剿抚并用,疏堵结合的措施,农民军很快又陷入低潮。迫于官军施加的巨大压力,各路农军首领在河南荥阳召开了著名的“荥阳大会”,共商突围大计。事实证明,这次大会对一举打破官军的围剿起了重要的作用。

大会结束后,农军离开河南,直捣明朝的龙兴之地——安徽凤阳。高迎祥、李自成率军出其不意地攻克凤阳府,并焚毁了明祖陵享殿。三日后,高、李又率军辗转回到陕西。农民军在陕西接连挫败明军,阵毙明朝大将艾万年、曹文诏,声势复炽。明廷震怖,崇祯任命卢象升为总理,负责关外进剿事宜,老将洪承畴则负责关内(指陕西),协同围剿农民军。

悍将孙传庭接任陕西巡抚后,和荣升三边总督的洪承畴密切配合,对陕西农军进行了大规模的征剿。高迎祥实力最雄厚,被各路农军推为盟主,因而成为明军欲对付的首要目标。黑水峪之战,孙传庭采用分化瓦解之策,招降了不少农军将士,高迎祥寡不敌众被生擒,后被押往京师遭凌迟处死。

高迎祥死后,不少农军首领意志崩溃,纷纷向明军投降。李自成则继承了高迎祥“闯王”的名号,继续与明军厮斗、周旋。

崇祯十年(1637),李自成的闯军在陕西接连失利,便打算兵进四川。彼时张献忠部力量壮大得很快,明军的注意力都被他所吸引,李自成乘明军疏于四川防务,遂得以突出重围,进入川境。

这年5月,闯军捣入四川。但李自成围攻成都20多天而不克,只好重新折回陕西。

在陕西,李自成的日子很不好过。为了彻底扑灭农民反抗之火,明廷用剿抚并用之策招降了许多农军将领。李自成则坚决对抗,誓不受抚,遂成众矢之的。在极度不利的困境中,他准备再次杀回河南。洪承畴早就注意到了他的动向,并判断出他的企图,事先在其入豫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下重兵,转等农民军自投罗网。潼关南原一战,李自成基本全军覆没。

潼关南原恶战,是李自成起事后损失最惨烈的一次,称得上伤亡殆尽。他和十余骑亲信侥幸逃脱,后藏匿在商洛大山中苟延残喘并静待时机。

就在此时,辽东清军在皇太极的率领下向明王朝发起大举进攻,前锋已逼近北京。崇祯急调洪承畴、孙传庭率军勤王。洪、孙是农民军的劲敌,他俩被调离,使李自成赢得了宝贵的喘息之机。他乘机收拾溃兵,慢慢积蓄实力,又亲赴湖北谷城策动已经被朝廷招安的张献忠举旗复叛,并从张那儿得到了大批资助。

崇祯十二年(1639)五月,张献忠在谷城重竖义旗,再次叛明。罗汝才、袁时中等人也纷纷响应,率部复叛。持续了一年多的安静局面再次被打破。

李自成实力弱小,见明军把矛头对准了璇而复叛的张献忠,遂率部由鱼腹大山悄悄进入陕西,再由陕西突进河南,沿途饥民不断加入,力量得到了迅速发展与壮大。李自成在河南攻城略地,进展顺利,一些失意文人比如牛金星、宋献策先后投靠了他,并建议他采取“均田免粮”的政策,一时间,“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的宣传鼓动口号逐渐深入人心,李自成不仅死灰复燃,而且再次声势大振。

崇祯十四年(1461)一月,李自成率军围攻洛阳。被封在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是崇祯帝朱由检的叔父,此人贪得无厌,富可敌国,面对农民军兵临城下的危局,爱财如命、善于聚敛的他却舍不得掏出一文钱犒赏守军,彼时正值严冬,有数千川军奉命驰援洛阳,因走得急,来不及配备冬衣,抵达后饥寒交迫,怨气冲天,有将官劝福王掏些银子出来为官兵置办冬衣,吝啬的他却认为拿钱付军饷是侄儿皇帝崇祯的事,与己何干?他不肯拿钱犒赏守城官兵,还不顾百姓死活,整日里花天酒地,醉生梦死,乃至洛阳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守城官兵更是不愿替他卖命。见李自成攻城甚急,部分川军士兵干脆打开城门,迎闯王进入洛阳。

史载,李自成率军进入洛阳后,活捉了贪鄙无能的福王朱常洵。

据说福王朱常洵是个重达两百多斤大胖子。李自成望着福王府里堆积如山的财货,又望着大腹便便的朱常洵,以揶揄而愤怒的口吻说:“你这大肚子里不知装了多少民脂民膏”?!接着,他命人找来一口大铜锅,周围堆上柴火,又将花园中豢养的一头梅花鹿宰杀,再将福王洗剥干净扔进锅里,盖上盖子,燃起柴火,将福王和梅花鹿一锅乱炖,烹孰后取名曰“福禄汤”,和众将士分食之......

也有史料记载,洛阳城破后,福王为乱兵所杀,李自成得知后,特地命人寻来一口上好棺木,以王礼厚葬之。

那么,胖大福王真的被李自成煮成“福禄”肉汤后被农民军将士分而食之了吗?因历史文献记载相互矛盾,已经成了一个难解的历史之谜。

清初文人彭孙贻在《平寇志》中记载,明末农民军领袖李自成“性惨酷嗜杀,断耳、剔目、截手、折足、剖心、锯体,日以为常,谈笑对之”。他为了兼并罗汝才、袁时中的人马,不惜大开杀戒,残忍地将在一个战壕里并肩作战的战友罗、袁诛杀.....尽管战争有正义非正义的区别,但残酷无情是其共同属性,农民战争的目的,就是在刻骨仇恨的心理驱使下不择手段地从肉体上消灭昔日欺压自己、作恶多端的敌人。李自成也不能免俗。在极度仇恨的情绪下,他难免做些让人瞠目结舌、疯狂且丧失理性的复仇举措,他烹杀福王并吃肉喝汤的惊悚传闻,或许在细节上有所夸张,但其事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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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马冰河wu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是一个疑案,很难有明确的结论。

民间传说是这样:

福王是万历最崇爱的一个儿子,被安置在洛阳。福王骄奢淫逸,特别贪财。

他在洛阳大肆敛财,聚敛土地。他的封地本来就有一万九千顷,却还不知足,四处侵占民田,完全不顾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户强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户因此举家逃亡甚至自尽。

随后,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到了饥民相食的地步。当时退休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福王拿出部分财产赈济饥民。

福王嗜财如命,不予理会。

福王的民愤很大,而且也是众矢之的。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巨额财富,一种说法是超过了国库。

所以,李自成下令务必抓住福王。

农民军攻破洛阳后,福王试图逃走。他的身体过于肥胖,体重高达300斤,目标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结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静的迎恩寺,被农民军生擒,家里的财富也被抄了个干净。

据说福王果然是巨富,金银珠宝数都数不过来,帮助农民军维持了多年的军费。

至于福王的下场,正史说他被农民军杀掉了。

明史说福王逃到迎恩寺,被农民军找到,当场杀死。后在部下哭求下,农民军允许他们找了口棺材将福王安葬。

正史没说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过,明季北略这本书里面记载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计六奇根据北方民间一些故事,编纂的一部通俗史书,里面很多是以讹传讹。

书中认为福王被抓住后杀死,当天农民军举办演习,从300多斤的福王尸体上阁下肉,同王府花园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给大家食用。农民军将这个叫做福禄酒或者福禄宴。

民间的传说就更可怕:福王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头,祈求饶命。李自成见福王如此没有骨气,非常鄙夷。当时李自成部下很多人还是忠君的,只是迫于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试图让部下和明朝势不两立,此次想出一个好办法。他让手下人把福王绑起来,去掉毛发,剥去指甲,全部剥光洗净。然后,橱子到王府后园斩杀了几头鹿。

李自成将福王和鹿,放在一个巨锅,一起煮。福王在锅中痛哭呻吟,祈求饶命,但最终还是被活活烫死,变成了肉汤。李自成亲自取名为“福禄宴”,与手下将士们共享。在李自成看来,只要喝过福王的肉汤,部下也就无法回头,必须和他一条心了。

不过,这只是民间段子而已。

一般认为,福王肯定被杀,最多被割下几块肉吃掉而已,被煮则不可能。

原因很简单。满清编纂明史的时候,距离福王死亡并没有多久,基本历史事实还是可以搞清的。

而满清写明史一大特点,就是对明朝肆意贬低、波脏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终被农民活活煮死吃了,岂不是最好的泼脏水素材?

但满清没有这么写,唯一的解释就是这确实不是历史。


萨沙


历史上明朝的福王确实是一个300斤的大胖子,下场也比较凄惨,但是被煮成肉汤则是以讹传讹罢了!

福王朱常洵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钧和最喜欢的郑贵妃所生的孩子,而当时的皇后有没有儿子,所以朱常洵便是最受宠的皇子,朱翊钧曾几次想要立朱常洵做太子,甚至因此还发生了长达15年的著名的“国本之争”,但是碍于这个朱常洵却并不是嫡长子,又有祖训严令,所以最后朱标洵并没有成为皇帝。也因此,朱翊钧感觉有些对不住这个儿子,便尽可能的将除了皇位以外最好的都给这个朱常洵,朱常洵也因娇生惯养,养了一身的臭毛病。


福王鱼肉百姓

朱常洵争夺皇位失败后,来到自己的封地洛阳,从此两耳不闻窗外事,只过着自己的幸福小生活,一天仅有三件事,一是吃,吃遍天下美食,而不论外面是否饥荒,百姓是否能够吃饱,自己都要吃的最好,就这样给自己吃到了三百斤;二是色,朱常洵是个好色之人,虽然自己重达三百斤,但是却并不影响朱常洵奸淫妇女,也因此祸乱百姓,朱常洵相中了谁家的姑娘便会强抢豪夺,纳为手中;三是财,朱常洵不到好色还贪财,因此收刮百姓,致使民不聊生,怨声载道,据说朱常洵的财富富可敌国,但是农民闹饥荒的时候却不肯拿出一少部分济民,因此无人不恨朱常洵这个三百斤的大胖子。


福王被义军所杀

明朝末年,政府腐败,在加上天灾人祸,导致民不聊生,因此,农民起义不断爆发,而其中以闯王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为最。李自成起义后连克数城,崇祯十四年,李自成攻陷富王的城池,福王夜里逃走,但是由于体型肥胖,行动不便,第二天便被李自成士兵尾随抓住,当场杀死。福王身边的两名侍从见此,哭泣着说“福王已死,我们也不愿再活,只求一付棺木收容福王尸骨,我们就是粉身碎骨也无怨言。”李军士兵见此,便答应了他们的请求,给了他们一付一寸厚的桐棺装殓尸体。


历史上“福禄宴”是怎么回事?

这便是一种民间的说法了,据说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抓到后,以亲王之尊伏在地上祈求李自成放自己一命。但是却被李自成直接拒绝了,并且说道:”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说完之后便令手下将其痛打数十大板,之后将其杀害,这次不够,又令人将其洗的干干净净,又杀了几只鹿,一起用一个大锅给顿了,分给众人吃,这便是所谓的福禄宴。


出土圹志证明“福禄宴”子虚乌有

1986年4月,明福王朱常洵圹志于1924年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上面记载了明福王朱常洵的一生,大致内容有:

“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还有“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因此“福禄宴”之传闻不攻自破,纯属以讹传讹,子虚乌有之事罢了!

明史是由满清编写的,而福王朱常洵的死亡时间离清朝编史相隔的并不是很长,因此,清朝还是能弄明白这段历史的。况且清朝编史一向喜欢对明朝进行抹黑,以此来巩固自己正义的地位,但是正史上却也并没有记载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汤一事,由此可见,这只是民间传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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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万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郑贵妃。说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为这两兄弟,还引发了轰轰烈烈的“国本之争”,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点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后妃郑贵妃,正宫皇后王皇后没有给万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万历前往张太后宫中问安,一时兴起竟临幸了太后宫中的一个宫女,回去后他也不当回事把这事忘了。不想这宫女非常争气,竟怀上了皇帝的龙种,并排除千难万险把孩子生了下来,这就是后来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对皇位继承有明确的制度,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和“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长子,太子之位理应属于他。可偏偏万历独宠郑贵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对宫女所生的长子朱常洛不闻不问。




郑贵妃时不时的在万历耳边吹吹枕边风,万历倒是心动了,有了“废长立幼”的想法,可那些头脑清醒的大臣们不干了,他们不断的上书请求万历早立太子以正国本。挡不住朝臣汹汹众口的万历干脆把立储之事搁置不管。万历这种不顾祖制的行径,遭到了多数正直大臣的批评。尽管万历曾“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但前仆后继的批评者依然络绎不绝。最后在漫长的“国本之争”中身心俱疲的万历不得不妥协,就这样,惶惶然不可终日的朱常洛终于在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为太子。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为了对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补偿,万历封他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离京城较近的洛阳。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后必须离京前往封地,但万历舍不得这个宝贝儿子,朱常洵成年后又把他强行留在身边。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稳,结果又是在朝臣们的一番据理力争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岁,万历才在“恋恋不舍”中让他就藩洛阳。




朱常洵就藩洛阳后,万历给了他超乎想象的赏赐,上等良田两万顷,费银30万两修建福王府,将四川的盐税、茶税变现为福王的私房钱,每一年供应他1300引的淮盐,他把这些官盐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阳开的商铺售卖……就这样,就藩洛阳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护宠爱下,在洛阳过着锦衣玉食,纸醉金迷的富贵生活。万历死后,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阳封地,除了尽情享受荣华富贵,几无远大理想可言。《明史》记载:“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当时的河南,旱涝有年,蝗灾不断,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连年兵祸不断,士兵们吃都吃不饱,连军饷都拿不到,就是这样,福王还只顾着自己享乐,尽情挥霍父皇、侄儿给他留下的巨额财富。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军围攻洛阳城,结果洛阳城在里应外合之下被顺利攻下,城破时,严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缒城而下,藏匿于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却被农民军抓获。与朱常洵一同被抓的,还有曾告诫过他的吕维祺。吕维祺劝告福王“殿下保住名节,勿使受辱”,但福王并没有勇气自杀殉国。




朱常洵应该是史上死的最惨的王爷了。朱常洵被抓后,李自成代表农民军将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随即派人宰了几头梅花鹿,而后像杀猪一样,将朱常洵扔在热水锅里烫洗一遍,洗剥干净,剁成肉块,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炖成了下酒菜与众将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禄(鹿)宴”。而后一把大火将富丽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为王府实在太大,大伙连烧了三天三夜。关于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并无记载,但在明、清很多书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广为流传)上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以李自成之为人,此事当不假。


大国布衣


福王朱常洵,那可真是享了一辈子的福,作为万历皇帝第三子的他,深受父亲宠爱,甚至想要把他大哥朱常洛踢开,立他当太子。

皇帝同意,可大臣们不同意,万历皇帝与大臣们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最后万历敌不过大臣们的口水仗,只得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这就是后来的明光宗。

明光宗命苦啊,当皇子时不受宠,当皇帝也只当了一个月就挂了,相反,他弟弟福王那是人如封号,有福。


朱常洵被万历皇帝封到了繁华的中原之地,就藩洛阳,父亲去世后,他也识趣,只做自己的藩王。很快哥哥也挂了,两个侄子相继上位,到崇祯帝时,朱常洵的地近位那叫一个尊贵,没人敢惹他。

朱常洵又从小娇生惯养,没了政治追求,就只能终日沉湎酒色歌舞,如此铺张,自然需要大量钱财,福王对当地的剥削可以想见。

与福王的奢侈天壤之别的人王府外的黎民百姓,由于中原连遭大旱、蝗灾,起义军四起,朝廷的税收愈发繁重,奢靡的朱常洵成了百姓乃至军队眼中的肥肉,而朱常洵却一点也不担心。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阳城破。

民间传说中福王重达三百余斤,最终被李自成下令混合鹿肉煮成了“福禄(鹿)宴”,犒赏三军。

其实这只是传说罢了,正史并无福王被煮掉的记载,而清朝一向遍地起义军,如果有这事,《明史》中不应该没有任何痕迹。

按《明史》记载,福王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并在此被杀,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权”。

而《大明福忠王圹志》已经出土,按其记载,朱常洵是被起义军处死的,死后尸体仍存,没提到被烹杀。

综上,福王朱常洵没被煮成肉汤。


平沙趣说历史


是给煮了,是和鹿肉一起煮的,就是图个“福禄”的寓意。

干这事儿的人,就是号称“闯王”的李自成。他不但就着鹿肉煮了福王,还和他的部下们一起,吃肉喝汤的给整了个干净。估计酒也喝了不少。

但是,不得不说,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民间传说的故事。李自成和他的部下还没有残暴到“以吃人肉”为乐趣的地步。民间的这个故事其实是想狠狠地恶心福王朱常洵来着——这个只知享乐,只知奢靡,只知搜刮民脂民膏,而对成千上万的灾民的疾苦毫无一丝怜悯之心的“福王”的一种诅咒和一种极度痛恨。

福王朱常洵,是明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他的生母是万历皇帝非常宠幸的郑贵妃。这个朱常洵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正因为他,万历皇帝和大臣们上演了一场“争国本”大战:因为宠幸郑贵妃,万历对郑贵妃的这个儿子也十分喜爱,喜爱到要违反传位规则,废嫡长子朱常洛而立三儿子朱常洵为太子,这个想法遭到了朝廷大臣们的强烈反对,几个回合之后,结果是万历皇帝败了,据说万历就此借坡下驴,从此不上朝了,这个不上朝居然就持续了二十五年,可见万历对这个三儿子朱常洵的喜爱。

没能当上太子的朱常洵被封为福王,封地在洛阳。万历给这个儿子的封地数量多,质量好。这个福王在洛阳过着极其奢靡的生活。

朱常洵是一个极其自私和贪婪并且愚蠢的家伙。只知道自己奢靡享乐,根本不顾百姓的死活和江山的安危,就是他的侄子崇祯皇帝求他为国家捐点款来拯救风雨飘摇内外交困的大明王朝,这个朱常洵也是不为所动,一毛不拔。

《明史》记载,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陷洛阳,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后被李自成的义军杀死,但是没有被“剁了煮汤”的记载。

倒是有一点,正史和民间传说是一致的,那就是朱常洵的确很肥,体重有300多斤。

这家伙就是做了皇帝,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步武堂


历史上的福王朱常洵是让万历皇帝头疼的一位,万历皇帝不理朝政的原因或多或少都与这位十分喜爱的皇子有些关系,若非大臣门的百般阻挠,想必福王还是有可能继承大统的。而见于野史中的“福禄酒”让这位大明亲王成为了千古笑柄谈资,一方面体现了李自成的残暴不仁,一方面体现了福王的昏庸,但目前的文献正史中,还证明不了这一说法,根据正史的记载,福王死于义军不假,但被做成肉汤则是子虚乌有。

肉汤之说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备受万历皇帝喜爱,还曾一度要立朱常洵为储君,但大臣门反对声音比较大,碍于舆论压力,此事也就作罢了。但这场万历年间的“国本之争”让皇帝和内阁两败俱伤,皇帝即憋屈又气氛,干脆就不理朝政了;而内阁首辅四人(申时行、王家屏、赵志皋、王锡爵)被逼出阁,一百多中央和地方官员被罢官、解职或者发配处理。后来郑皇贵妃涉嫌谋换太子朱常洛一案,福王受牵连,但万历仍旧没有处理福王,只是令其就藩,如此惩罚还在郑皇贵妃的操作下没有落实,可见万历对于朱常洵的宠爱。



到崇祯帝时,朱常洵算是老一辈最受宠的亲王了,因此也备受朝廷尊敬。养尊处优的朱常洵自然也就整日享乐,根本不关心国家时事。而此时长江以北的农民起义已经一波接一波,河南等地的大旱、蝗灾致使民不聊生,人相残食的现象已经层出不穷。而在民间都传言“先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荒书》



大顺军攻进城后,福王被活捉,朱常洵跪爬在李自成面前,乞求饶命。李自成斥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然后下令痛打福王四十大板,再斩首示众。并将朱常洵躯体剔去毛发,拔掉指甲,与一头鹿放在一个锅里炖成了肉汤,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圹志所载

“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大明福忠王圹志》



明福王朱常洵圹志是在1924年出土于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是由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所篆,篆名为“大明福忠王圹志”。此撰文明确说明了朱常洵当年组织死士抗敌的英勇事迹,将朱常洵的形象一下提升为大明忠烈,因为此篆为朱常洵之子所为,因此客观性也不敢恭维。

明史追溯

“越数日,贼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贼稍却。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明史》

根据《明史》的记载,朱常洵确实组织了千余勇士抗敌,在面对农民军入城的危急时刻,作为大明亲王的朱常洵做出抗击的举动也是应当的,毕竟洛阳还是他的藩地,城破之日,王位也就不保,与其等死,不如拼死一搏。而在福王殉国之后,他的两个侍从向反兵恳求道“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也就是朱常洵的仆人向李自成乞求还给他们朱常洵的尸体以便安葬,而《明史》记录的结果就是简简单单五个字“贼义而许之”。

说明大顺军还是将朱常洵的尸体还给了这两个侍从,这里也很好理解,毕竟朱常洵是一方藩王,大顺军夺得了富于皇宫的洛阳城,没有理由再吃了这个不曾谋面的藩王,无仇无怨的朱常洵被明军援兵说成是安于享受也不管士兵死活的人,这无疑是在“帮助”大顺军,至于组织千余人反抗也只是樯橹之末,没什么意义。因此客观来讲,既然没什么深仇大恨,也没必要吃了福王。

客观论述

“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流寇志》

有一种记载我认为最客观,那就是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福王朱常洵招募死士抵御了李自成的进攻,并且“斩获颇多”,这是引起李自成愤怒的原因。而李自成的恶名是传闻于天下的,福王养尊处优之躯,又怎能抵挡的住恶民的皮肉之苦,因此乞生的可能性是有的。


而在灾荒之年,食人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并非人肉有多美味,因此李自成也不会炖了整个福王而坏了得之不易的鹿肉。在愤怒之下又见到大明亲王这一幅摇首乞怜的姿态,气不打一处来的李自成便下令割掉朱常洵的一块肉,剁碎了与鹿肉拌作了下酒菜,随后将朱常洵处死(也许不用处死也痛死了)。然后由朱常洵的两位侍从太监向李自成要回了福王尸体并安葬。

综合上述,福王朱常洵之死于大顺军是为史实,但肉汤之说也许是农民军为了给明朝廷制造压力而宣传舆论,实际上并没发生。福禄酒会是农民军的庆功宴,而福王的那一块肉就是庆功宴上对于征服洛阳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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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汤的说法,主要来自于清代一些野史中关于朱常洵死亡的记载,说李自成率军攻入洛阳后,将福王捉到后,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起名曰“福禄酒会”。

但据《明史》记载,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率军进攻洛阳,朱常洵拿出千金招募勇士抵抗。李自成军攻入洛阳时朱常洵趁乱缒城而出,藏匿于西郊迎恩寺中,第二天,李军跟踪而至将其捉拿,朱常洵当场被杀,后被身边侍从葬于今孟津县。

1924年,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发现了福王朱常洵的墓志铭,说明福王被义军杀害后,尸体仍存在。

因此福王被煮成肉汤的说法,可能是清人为抹黑义军而杜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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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母亲郑贵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阳,朱常洵被农民起义军杀死,享年五十六岁。



①坊间传言,大顺军攻克洛阳后,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头乞求饶命。李自成不为所动,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枭首洛阳城门示众,将三百多斤的躯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


②根据《明史》记载,李自成攻克洛阳城后,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义军抓住就遇害了,跟随福王的两个承奉抱着尸体大哭,起义军想赶走他们,两个承奉大喊到:“王爷死了我们也不愿意活,请求给一副棺材给王爷收尸,粉身碎骨也愿意。”起义军被他们忠义打动,用一寸厚的桐棺装殓之后,放在一个破烂的架子车上,两人就在旁边自缢而死。

《明史》系满清所撰,对农民起义军持贬低态度。这里面都没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见就没有发生这件事情。

③根据《大明福忠王圹志》记载,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

《圹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写,与起义军有杀父之仇,虽然对其父进行美化,但也没有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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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政权的更迭还是爆发大规模的战争,伴随着的都是无情的杀戮,有的人为了消除心中的愤懑和仇恨,不惜采取骇人听闻的手段来发泄,像伍子胥违背天理对楚平王掘墓鞭尸,洪秀全被曾国藩剁成肉酱后再放入炮弹而灰飞烟灭,可以说是残忍至极,相传明末农民军领袖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大煮活人”,是真的吗?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他子凭母贵,他的母亲郑贵妃深受万历皇帝的宠爱而待遇优厚,万历帝当年之所以二三十年不上朝,就是因为他想立福王朱常洵为太子,但因其不是长子而与顾先成、叶向高等东林党人士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最后万历敌不过这些大臣们的口水战败下阵来,只得立了短命的朱常洛为太子。

万历帝斗不过这些迂腐的文臣,只好退而求其次,朱常洵没有被立为太子,万历就加倍地补偿他,万历帝把朱常洵封刀了繁华的洛阳就藩,赐予良田四万顷,还将从张居正家里搜出的财物一并赐给朱常洵,他真可谓是富可敌国。


可这个朱常洵从小就娇生惯养,吃喝玩乐,跟他的长辈们一样终日沉迷于酒色歌舞,无所事事,那是花钱如流水,挥金如粪土,他虽说有如此多的财富却对当地的百姓毫无怜悯之心,反而加倍地盘剥他们来维持自己的奢侈生活。

崇祯晚期,中原大地旱灾严重,饥民遍野,朱常洵却一毛不拔,只顾自己纸醉金迷的生活,哪管百姓的死活。


崇祯十四年,李自成率起义军攻打洛阳,赶来增援的明军都不愿意效命,洛阳的官员也劝朱常洵舍钱保命,可朱常洵视钱如命,毫不在意,结果洛阳的守军打开城门迎接李自成进城,朱常洵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李自成抓到朱常洵后,朱常洵跪地叩头,请求李自成饶他一命,李自成没有答应,他命厨师将朱常洵身上的毛发刮洗干净,用药物排干体内的粪便,剥掉指甲,内外弄干净后同鹿肉一起投入大锅中慢炖,在白汤作料中间,福王上下扑腾很快被煮成了“福鹿宴”,这些农民军分而食之。

这就是清史所记载的: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体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肉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的一段记录。

当然了这些都是万恶的清政府为了强调他们抢夺的政权的合法性,而对李自成及明朝的污蔑,大肆歪曲、抹黑李自成及福王朱常洵。


事实上洛阳城破后,朱常洵趁乱逃出了洛阳,由于身体太胖逃不了多远,就躲藏在附近的迎恩寺,可很快就被李自成的部队找到了,第二天在李自成的主持下,朱常洵在城西周公庙内被杀害,据《明史》记载,朱常洵的两个侍从将他的尸体用铜棺收敛,放在一个破烂的架子车上带走埋葬。

1924年,在孟津县麻屯乡槐村南500米附近出土了朱常洵的圹志,结合正史记载可以推断出关于农民军分食福王肉的说法是不太靠谱的。

圹志中说:“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明史》也记载:“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关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次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


可见相关的史书上都没有记载李自成活煮朱常洵的事情,按理说,如果真的有这样骇人听闻的惊爆消息,史书上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历史都是胜利者所写,清朝肆意歪曲明史的事实数不胜数,只能说清朝掩耳盗铃、混淆视听,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位福王朱常洵跟他的封号一样,很有福气,其一生骄奢淫逸,御女无数,妻妾成群,而且对百姓盘剥寡恩,在其治下苛捐杂税繁重,从而积下万贯家财,自己体重更是高达300多斤。
看起来明朝是气数已尽,当年如果万历皇帝坚持要立朱常洵为太子,以他这个败家子的秉性明朝同样是要玩完,有可能灭亡的时间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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