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没把执行通知当回事 被信用惩戒后一次清

都昌法院网讯 “我们已经和申请执行人邹某达成和解了,今天当场把钱还清!我们不应该一直拖着不还,请法官取消信用惩戒”。4月17日,被执行人杨某、但某拉着申请人邹某同到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当法官的面将案款支付给了邹某。

杨某、但某因承建农村路面硬化项目欠邹某工程款项5万元。邹某于2017年4月起诉到法院,要求杨某、但某归还工程款并承担诉讼费。法院判决支持了邹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杨某、但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杨某、但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但某均表示一周内联系邹某解决此事。然而,杨某、但某并未按期兑现承诺还款。在此情况下,法院将杨某、但某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开始没将执行通知当回事的杨某、但某,看到法院动了真格,便主动与邹某协商还款事宜,并请邹某同到法院当场付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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