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交警查處一起“隔夜酒駕”

有的司機認為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醒來就可以繼續開車上路了,但往往是人醒酒未醒。還是算酒駕的!“隔餐酒”或“隔夜酒”依然可能造成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請大家一定提高警惕!來看看是怎麼回事


臨江交警查處一起“隔夜酒駕”



臨江交警查處一起“隔夜酒駕”


臨江交警查處一起“隔夜酒駕”

2019年4月18日11時50分許,文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臨江交警中隊民警在臨江鎮路段對一輛車牌號為陝GQE003的小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駕駛人眼睛發紅,疑似有酒駕嫌疑,於是通過酒精檢測棒檢測顯示有酒精,於是通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測得該車駕駛人酒精含量為32 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經詢問,駕駛人承認了昨晚上飲酒的事實,自以為早上自己是清醒的,抱有僥倖心理開車上路,沒想到是酒駕,面對處罰結果,對此後悔不已。

文縣交警溫馨提示,酒駕測試是根據駕駛員體內的酒精含量為標準,而不是根據喝酒後的間隔時長為標準,只要體內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20毫克/100毫升,仍會被認定為酒駕,因此,切莫心存僥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