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路口連續查獲多名“隔夜”酒駕司機

(網絡配圖)

近日,甘井子交警大隊在華東路交松江路路口連續查獲多起酒駕違法行為,而且都是"隔夜酒"惹的禍。

11 月 23 日 7 時 30 分許,甘井子交警大隊民警接連查獲兩起酒駕行為。一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9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另一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4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兩名駕駛員均為前一天晚上喝酒,以為第二天不會有事,結果帶著一身酒氣駕車被查。

11 月 26 日 8 時許,民警對車輛例行檢查,並發現一名駕駛員說話時散發出濃重的酒氣,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 3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據駕駛員李某交代,他前夜和朋友喝酒到半夜,共喝了 3 瓶半啤酒,早上起來以為不會有交警檢查,就開車上班了。

11 月 27 日 8 時許,民警在對一輛轎車例行檢查時,駕駛員劉某同樣一身酒味,經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 6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劉某交待,他前夜喝了 8 瓶啤酒,一直喝到深夜才回家,早上起來頭很暈,為上班就開車出來了。車上同乘的還有劉某的妻子。見劉某被查,其妻子覺得特別"委屈"。

這幾起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都是隔夜酒惹的禍,有的駕駛員覺得過了一夜,"酒勁兒"過去了;有的駕駛員覺得大早上不會有交警檢查,都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有的駕駛員面對處罰時覺得自己很"冤枉"。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根據法律規定,不論何時喝酒,只要駕車時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就涉嫌酒後駕車。由於個人代謝速度不同,酒精完全從人體排出前,仍會影響駕駛員精神狀態,此時駕車就存在安全隱患。大量飲酒後至少間隔 24 小時,甚至更長時間才能駕車出行,為了身體健康和自身及他人出行安全請適量飲酒!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嶽宇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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