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哥”被倒手轉賣四次,最後一個買家報警了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陳瑩瑩 章志遠 記者 嚴君臣)如今飼養寵物成為越來越多人的生活的一部分,城市街頭經常能看到遛狗的場景。但一些年輕人不再滿足於飼養尋常可見的寵物,而把目光轉向更新奇、更小眾的動物身上,如猴子、蜥蜴、鱷魚等等。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4月4日,南通如皋檢察院審查起訴了一起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而這起案件,是南通如東一名小夥買的猴子牽出的。

2018年6月份的一天,如東人陳先生急匆匆地抱著一隻猴子來到如東縣公安局掘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感到十分詫異。經過詢問才得知,陳先生出於好奇心購買了一隻猴子,後來聽說該猴子屬於國家保護動物,心裡非常害怕,立即主動將猴子帶到了派出所。經鑑定,該猴子系食蟹猴,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中,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公安機關根據陳先生提供的線索,對猴子的來源進行多方查證,發現該猴子已經多方轉手,一隻猴子串聯出七名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

原來,該猴子最初是由張庭偉於2016年購買,並飼養於其位於廣西欽州的家中的。2017年4月份,花建文、吳玉共謀決定購買猴子再出售。花建文通過微信,從他手裡購買了該猴子,猴子被通過汽車託運的方式從廣西寄送至江蘇靖江。隨後,花建文等三人將該猴子從江蘇靖江運至如東掘港,並出售給孫斌。

孫斌購得猴子後,將猴子飼養於自己位於如東掘港的家中。2018年2月份,因過年需要回老家,他將猴子寄養在陳華的寵物診所內,後經陳華介紹,孫斌又把猴子賣給了秦玉峰。最後,秦玉峰把這隻出售給陳先生。陳先生在得知該猴子系國家保護動物後,向如東縣公安局報案。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七名被告均是80、90後的年輕人,出於獵奇心理購買、出售猴子,也都從網絡上得知猴子屬於國家保護動物不能隨意買賣,並採取相對隱蔽的方式進行收購、出售、運輸、飼養。經審查,張庭偉等七人已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飼養寵物本身並沒有錯,但不是所有的動物都能購買並飼養,購買者必須對飼養的寵物種類進行甄別,除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文物保護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此,在選擇飼養的寵物前,要弄清楚寵物的具體種類,如若屬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千萬不要購買和飼養;如果發現有人私自售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應立即報警。(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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