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辦理2019年度行政事業單位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令第488號)、《關於印發〈全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晉財綜〔2016〕8號)和《晉城市關於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細則》(晉市殘字〔2014〕47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辦理2019年度機關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對象:市各行政事業單位
二、年審時間:2019年5月6日—2019年7月6日
三、聯繫人:武文瓊 悅敏麗
聯繫電話:0356—2238176
年審地點:高平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所(市長平東街531號)
四、年審所需資料
1、《高平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表》(表格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網下載)。
2、本單位所有在職員工上年度12月份工資表原件和複印件。
3、上年度獎勵性績效和一次性獎金原件和複印件。
如本單位有殘疾職工,且該職工持有殘疾證,則該單位需準備該殘疾職工的以下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原件和複印件。
2、殘疾職工《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3、殘疾職工上年度12月份工資表,獎勵性績效及一次性獎金的原件和複印件。
4、殘疾職工參加上年度社會保險的原件和複印件。
5、編制外聘用的殘疾人還需提供單位與殘疾人簽訂的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的原件和複印件。
6、複印件統一使用A4紙,需加蓋公章並註明:此件與原件相符。
五、凡逾期未參加年審的用人單位,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市殘聯(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所)向市財政局提供名單並通報。
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嚴格執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辦法》,先收後支,專款專用,收入全額上繳國庫。
附件:
1.高平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表.xls
2.單位安置就業殘疾人員花名錶.xls
3.單位擬聘殘疾人員調查摸底表.xls
高平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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