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興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一起無證駕駛拖拽交警案

定興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一起無證駕駛拖拽交警案



4月11日,定興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拖拽依法執行公務交警的妨害公務案件。

定興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一起無證駕駛拖拽交警案

案件詳情

4月2日13時許,在定興縣興華路立交橋,定興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李鬱莊中隊長劉成棟帶領民警王學武等人,執行保定市道路交通隱患排查整治攻堅月專項行動任務。犯罪嫌疑人孟某駕駛一輛黃顏色奇瑞QQ汽車,行駛到該立交橋中段時,見前方交警正在檢查來往車輛,因害怕自己無駕駛資格被查處,掉轉車頭往回行駛逃避檢查,公安民警王學武見狀上前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孟某不予理睬反而加速行駛,駕車頂撞公安民警王學武,王學武緊緊抓住雨刷器,孟某駕車拖拽王學武行駛至該立交橋西端路口時,孟某向右猛打方向盤,將王學武甩倒在地後逃離現場。4月5日,因為畏懼法律的制裁,迫於強大思想壓力,犯罪嫌疑人孟某向公安機關投案。

定興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一起無證駕駛拖拽交警案

此案發生時,現場群眾和過往司機用手機拍攝記錄案件發生過程,併發到微信朋友圈,引發了社會的廣大關注,大家對這種惡劣行徑十分憤慨,強烈要求嚴懲涉案者。4月9日,定興縣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孟某,定興縣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後,迅速閱卷核實全部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孟某,及時引導公安機關固定證據,僅用兩天時間,於4月11日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孟某的決定。

在檢察人員提審過程中,問犯罪嫌疑人孟某:“當你駕車拖拽交警行駛過程中,你在想什麼?”。犯罪嫌疑人孟某說:“我當時大腦一片空白,完全懵了,就只想著趕快逃離現場。在過後的這兩天,我一直在車裡待著,不敢回家。”該案的發生告訴我們每一位公民,面對執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時,要積極主動配合,不要逃避執法,更不要以暴力、威脅的方式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不要向犯罪嫌疑人孟某那樣,為自己的莽撞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供稿:定興縣檢察院 王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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