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无证驾驶拖拽交警案

定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无证驾驶拖拽交警案



4月11日,定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拖拽依法执行公务交警的妨害公务案件。

定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无证驾驶拖拽交警案

案件详情

4月2日13时许,在定兴县兴华路立交桥,定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李郁庄中队长刘成栋带领民警王学武等人,执行保定市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专项行动任务。犯罪嫌疑人孟某驾驶一辆黄颜色奇瑞QQ汽车,行驶到该立交桥中段时,见前方交警正在检查来往车辆,因害怕自己无驾驶资格被查处,掉转车头往回行驶逃避检查,公安民警王学武见状上前并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孟某不予理睬反而加速行驶,驾车顶撞公安民警王学武,王学武紧紧抓住雨刷器,孟某驾车拖拽王学武行驶至该立交桥西端路口时,孟某向右猛打方向盘,将王学武甩倒在地后逃离现场。4月5日,因为畏惧法律的制裁,迫于强大思想压力,犯罪嫌疑人孟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定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无证驾驶拖拽交警案

此案发生时,现场群众和过往司机用手机拍摄记录案件发生过程,并发到微信朋友圈,引发了社会的广大关注,大家对这种恶劣行径十分愤慨,强烈要求严惩涉案者。4月9日,定兴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孟某,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迅速阅卷核实全部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孟某,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仅用两天时间,于4月11日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孟某的决定。

在检察人员提审过程中,问犯罪嫌疑人孟某:“当你驾车拖拽交警行驶过程中,你在想什么?”。犯罪嫌疑人孟某说:“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懵了,就只想着赶快逃离现场。在过后的这两天,我一直在车里呆着,不敢回家。”该案的发生告诉我们每一位公民,面对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时,要积极主动配合,不要逃避执法,更不要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要向犯罪嫌疑人孟某那样,为自己的莽撞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供稿:定兴县检察院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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