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公安交警“四措並舉”積極應對電動車上牌高峰有序推進落戶工作

普洱公安交警“四措並舉”積極應對電動車上牌高峰有序推進落戶工作

為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全面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自律、社會參與”的多元共治格局,普洱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嚴格按照《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的要求,緊扣“宣傳提示、業務培訓、延時辦理、警保聯動”四項重點工作,全面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工作。

普洱公安交警“四措並舉”積極應對電動車上牌高峰有序推進落戶工作

一、加強宣傳提示,提高群眾知曉率。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為切實推進轄區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順利開展,充分利用微信、短信、新聞媒體,加大對電動車新國標的宣傳力度,提前發佈告知,提醒廣大群眾辦理登記電動車落戶所需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電動自行車新標準等其他辦理須知,並與轄區各電動車銷售車行加強聯動宣傳,儘可能避免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因所需材料不齊而造成往返。

普洱公安交警“四措並舉”積極應對電動車上牌高峰有序推進落戶工作

二、強化業務培訓,充實窗口業務辦理人力。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根據電動車新國標,結合近期業務辦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時解決問題,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一是有效組織業務人員進行培訓,主要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電動車登記管理業務,有效提高窗口業務人員業務能力及工作效率。二是因近期辦理業務群眾增多,為解決電動車上牌登記工作人手嚴重不足問題,大隊抽調部分內勤中隊協警協助辦理電動車上牌登記工作,增加業務窗口辦理點,將原來的單一窗口拓展為三窗口。三是安排專人負責為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免費提供材料複印及諮詢服務。極大減少了群眾的等候時間。

普洱公安交警“四措並舉”積極應對電動車上牌高峰有序推進落戶工作

三、延時辦理服務,落實“當日辦結制”。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嚴格按照“群眾業務不辦結不下班、群眾滿意我下班”的工作原則,為讓排隊等候的群眾不白等、不空等,積極組織車管所民警、文職、協警加班加點,延時服務,落實當日辦結制和雙休日值班制,儘可能地為群眾提供規範、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深受群眾好評。

普洱公安交警“四措並舉”積極應對電動車上牌高峰有序推進落戶工作

四、加強警保聯動,增設保險業務辦理點。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本著讓群眾“少跑路”、“一次辦”的原則,積極組織車管所聯合保險公司在車管大廳增設保險業務辦理點,確保廣大群眾從“到處跑”變為“一處跑”,為群眾快捷辦理業務提供了便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