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这人如何从讨债人变成了盗窃犯?

不得不说,因为诚信缺失,现在不少人面临讨债难的困境。

可是讨债也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最重要的是要守法。否则,后果相当严重。

日照一男子焦某因讨债不成,想先偷拖车器,再偷债务人的车,来个“曲线讨债”,结果在第一个环节就被抓。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以盗窃罪对焦某等三人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焦某陈述,张某欠其货款3万余元未还,其向张某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由于双方未签订欠条,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欠款的存在,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焦某想到张某有一辆汽车,便动了盗窃的念头,决定来个“偷车抵债”。起初焦某想从网上购买拖车器,但因等待时间太长便没买,后其在日照市中医院就诊时,偶然发现附近地下停车场内有一拖车器,便想偷来使用。2018年1月12日零时许,被告人焦某伙同其朋友刘某、牟某,驾驶面包车到日照市一家医院地下停车场监控室西门口,盗窃黄色拖车器一台,价值2760元。2019年1月16日,被告人焦某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刘某、牟某,涉案拖车器已被追回。

山东这人如何从讨债人变成了盗窃犯?

东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刘某、牟某盗窃作案,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焦某、刘某、牟某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焦某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一些债权人讨债心切,往往会以抢夺、盗窃、殴打、拘禁、侵入住宅等方式讨要债务,殊不知,此类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债权人主张权利一定要通过理性合法的手段,切不可采取过激或非法手段,以免得不偿失,同时,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增强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让证据成为维权的最有力“武器”。

江苏灌云县公安局曾发布过一起讨债中非法拘禁的案例,当地一名范姓男子向花某借贷13万,约定日息4分,但范某还了部分利息后,便无力再偿还余款,随后的两月内范某多次被花某等人非法拘禁在宾馆、汽车、水库、金鸡岭等地,用威胁、辱骂、恐吓等方式逼迫还债。落网后,花某等3人对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比如花某伙同孙某、蔡某将范某从家中带出,拘禁在车内和宾馆5日;花某等人将范某强制带走,拘禁期间以言语威胁辱骂,并将范某带至水库、墓地等地,对其进行威吓。后来,范某假意带花某等人去朋友家借钱,趁机逃跑并报案。最终,花某等人得到了法律制裁。

山东这人如何从讨债人变成了盗窃犯?

找法网曾梳理过合法讨债的十个技巧,包括:

和解法

调解法

仲裁法

诉讼法

申请支付令法

申请先予执行法

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优先受偿权法

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位追偿法等。

法眼君想说的是,追债不能不择手段,欠债者也要讲诚信、遵守契约精神,借钱之前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否则可能产生一系列纠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实习生 刘晗

(壹点号 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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