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速遞】擦亮眼睛 遠離“投資陷阱”

【案例速递】擦亮眼睛 远离“投资陷阱”

隨著經濟發展,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遍地開花,吸引著人們的眼球。想賺錢,想尋求投資機會,這本身無可厚非。可是,要知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甭管想賺多少錢都要通過正當的途徑,不能在巨大的收益誘惑面前盲目、衝動,落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最終不僅沒賺到錢還折了本錢。就衝著一些人急於賺錢的“發財夢”,社會上就有這樣一群人,為了利益鋌而走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危害社會、危害人民,造成巨大的損失。

【案例速递】擦亮眼睛 远离“投资陷阱”

【案件溯源】

兩年前,在儀徵悄然興起一種消費型投資,其大致模式是客戶購買公司商品委託公司銷售,每1.5萬元可賺9000元。短短5個月內,儀徵、南京、天長等地的70人在涉案公司儀徵分店投資共計上千萬元,結果,其中783.7萬餘元有去無回。該分店店長馬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儀徵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5萬元。

上千萬的騙局是如何施展的呢?請讓小編帶你一探究竟。

2016年6月的一天,儀徵居民老顧(化名)在和鄰居聊天時,聽到對方說起一個穩賺不賠的新投資理財項目。當時,老顧手頭上有一筆閒置資金,正不知道該怎麼用,便去鄰居投資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投資一下。

這是一家名為儀徵市陳集鎮汝康非零和百貨商行的店面,店長是位中年婦女,名叫馬某。對方介紹,該公司採用的是“消費創富模式”,即客戶通過消費進行投資,每單1.5萬元,有2種獲利模式,一種是投資1.5萬元,直接拿4.5萬元的公司產品;另一種是投資1.5萬元,產品由公司代為銷售,公司按照每週每單325元或380元返利給投資者,直到投資者拿到2.4萬元的返利為止。

對於該公司的產品,老顧沒有信心,而第二種模式,他很心動,“這就相當於,每投資1.5萬元,就能穩賺9000元。”老顧覺得第二種模式利潤可觀,決定投資。

如馬某所言,接下來的時間裡,老顧每週都能按時拿到返利,然而,2016年10月,返利突然斷掉,老顧便不安起來。於是,他趕緊四處打聽,這一打聽使得老顧慌了心,原來,周圍不少人都遇到了這種情況。此時,老顧算了算,他陸續共在馬某店內投資23.6萬元,截至事發,共獲得5.99萬元分紅,本金全搭了進去。

此後,老顧和其他投資者陸續上門索要返利或本金,可每次都是無功而返。

2017年3月,老顧等人認為,他們落入了投資陷阱,便向儀徵警方報案。

接到報案後,儀徵警方經初步調查,認為馬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依法將其上網追逃。2017年6月24日,馬某被民警抓獲歸案。

經查,馬某,今年50歲,她所經營的儀徵市陳集鎮汝康非零和百貨商行,是江蘇省汝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汝康公司”)設在儀徵的分店,其公司總部在鎮江丹陽市,法定代表人是吳某。

2016年初,馬某和朋友吃飯時,聽說了汝康公司及其經營模式,感覺不錯,就到鎮江汝康公司總部參加會員會議,並向吳某提出,想在儀徵開分店。

2016年5月20日,經汝康公司授權,馬某在儀徵陳集鎮開了一家汝康分店,即儀徵市陳集鎮汝康非零和百貨商行。開業當天,吳某親自來到儀徵宣傳,馬某則在當地一家大酒店擺了40多桌酒宴,現場播放汝康公司宣傳視頻,並邀人投資。

在馬某等人的宣傳及投資者的口口相傳下,該分店客戶越來越多。其中,絕大多數客戶都選擇上述第二種返利型投資模式,即投資購買產品委託公司銷售,每週獲取返利。結果,截至2016年10月,儀徵、南京、天長等地共70人向馬某經營的陳集鎮汝康非零和百貨商行投資共計1238萬元,僅拿回本息454.2萬餘元。

【案例速递】擦亮眼睛 远离“投资陷阱”

兩種投資模式,都是給投資者挖下的“坑”,不管選擇第一種模式還是第二種模式,都將血本無歸。而吸收的鉅額投資款又流向何處?

如果消費者選擇第一種模式,即投資1.5萬元直接拿4.5萬元的產品,能賺錢嗎?對此,吳某等人被鎮江警方採取刑事措施後,給予了否定的答案,據吳某交代,汝康公司的產品成本其實很低,但給會員報的價格都虛高,基本都是正常價的10倍。

對於客戶資金的去向,馬某交代,其只拿公司的業績提成,涉案資金均交給汝康公司。而作為汝康公司的會計,吳某妻子交代,客戶投資的資金絕大部分被用於返利和市場領導人的提成,剩下的一部分用於公司運營和人工工資,一部分購買了固定資產和發放產品,另一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其中,其所說的固定資產包括門面房、別墅、住房、轎車等等。

【案例速递】擦亮眼睛 远离“投资陷阱”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馬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等,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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