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酒駕!男子被交警依法查獲

近日,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按照日常勤務安排,在轄區內開展“5.1”節前交通違法整治行動。在行動中,民警查糾一起無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違法駕駛人宋某將面臨行政拘留15天以下處罰款2000元。

無證!酒駕!男子被交警依法查獲

4月18日下午15時30分,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黎爐線227公里桃子寨路段查緝交通違法任務時,發現一輛貴HM9***號小型轎車由郎德景區往雷山縣城行駛,在距離民警30米地方來了個急剎車。這一舉動被民警看在眼裡,憑經驗判斷車輛可能有問題,於是快速上前對車輛和駕駛人進行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該駕駛人神色閃躲,支支吾吾,一會兒說沒帶,一會兒說丟了。該男子下車,滿身酒氣迎風而來,經過對其進行酒精測試,酒精測數值為39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經詢問,該駕駛人宋某,40歲,系雷山縣丹江鎮人,因朋友新居落成之喜,一時高興喝了不少酒,並不顧朋友的勸說,執意駕車回家,經宋某陳述,承認自己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公安網查詢確認宋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機動車。

無證!酒駕!男子被交警依法查獲

無證!酒駕!男子被交警依法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宋某因無證、飲酒駕駛機動車將面臨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嚴厲處罰。無證、酒後駕駛的理由千千萬萬,歸根結底就是駕駛人僥倖心理作怪,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提醒: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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