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法查處一起駕駛人無證駕駛且駕駛無牌機動車案件。目前,交通違法行為人何某予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1600元。
據瞭解,11月9日10時許,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大隊路管員在吉陽區鳳凰路段依法截停一輛無牌小型轎車並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小型轎車駕駛人何某未能提供機動車駕駛證。經公安系統信息核實,駕駛人何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經詢問,交通違法行為人何某(男,36歲)對其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悉,交通違法行為人何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牌機動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二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目前,三亞市公安局依法對交通違法行為人何某予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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