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三族”有多可怕?可不是直接把人杀了那么简单!

在古代最残酷的刑罚莫过于

“族诛”(就是把这一族或若干个族一起杀掉),并且最早的“族诛”刑罚早在商朝就有了。

“夷三族”有多可怕?可不是直接把人杀了那么简单!

但是关于“族诛”的刑法“夷三族”,最早是秦朝时制定的,并且一直延续到汉初 高祖十二年刘邦去世。后被吕后(发明人彘的吕后)废除夷三族罪。

说“夷三族”为古代罪残酷的刑法,是因为他不是仅仅一刀把人杀了就完事了,而是要按照步骤一步一步的执行。

黥(qing):在额头和面部刺字;

劓(yi):将鼻子割掉;

斩左右趾:将手趾和脚趾全部剁掉;

笞(chi)杀之:乱棍打死;

削其首:将头砍掉;

制肉酱:将尸体制成肉酱;

并且“夷三族”的范围也很大?但是究竟有多大?三族都包括什么?历史上说法不尽相同。

汉人郑玄在《周礼》做注时记载的三族指的是父、子、孙三族;

卢辩在《大戴礼记》做注时记载的三族指的是父族、母族、妻族三族(这个是比较普遍的说法),这个范围就一下扩大了很多。

三国时期张晏《史记·秦本纪》做注时记载的三族指的是父母、妻子(妻子和儿子)、同产(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兄弟姐妹)三族。

“夷三族”有多可怕?可不是直接把人杀了那么简单!


汉朝时彭越和韩信就死于“夷三族”,并且是根据秦朝法典所记载的“夷三族”罪,一步一步把人杀死。并制成肉酱分给诸侯们吃。

后经历朝历代的发展,也可能是觉得夷三族不过瘾不解恨,那就五族、五族不过瘾 七族、七族不过瘾 九族。

甚至到明成祖朱棣时直接杀方孝孺“十族”

“夷三族”有多可怕?可不是直接把人杀了那么简单!

明朝时期朱元璋第四子“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从“建文帝”朱允文手中夺取皇位。并且想要降服方孝孺(当时方孝孺威望非常高),就命令方孝孺写诏书昭告天下,方孝孺写下四字:“燕贼篡位”。朱棣见方孝孺不合作,就以“灭九族”威胁,方孝孺愤然道:“便十族又如何!”。朱棣恼怒之下在九族之外又加上他的一个门生一族,一下灭了“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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