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4月18日在郑州市花园路25号辅仁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玉先生主持,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张海杰先生记录。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弃权,0名监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2、 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93,245,192.2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0%后,可供分配利润为2,783,671,529.75元。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71,091,685.5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0%。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835,674.80元。公司董事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公司股本627,157, 512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约人民币62,715,751.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19年度。

4、 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弃权,0名监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弃权,0名监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签字及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工作,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和准确。

5、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