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村委會幹部被指私佔800畝土地 官方:違法確實存在

近日,尚法新聞(ID:zgsbfzzk)收到一份來自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的實名舉報材料。材料反映,遂溪縣港門鎮石角村委會現任村委會書記麥莫生、村委會主任張衛東等多名村委幹部私自侵佔三個村民小組近800多畝的集體用地,侵佔時間長達20年。

舉報人稱,村委會幹部盧尾及其親屬在兩個村民小組有爭議的熟地上,進行違法建房。對此,遂溪縣國土局執法大隊隊長楊光武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一經查實違法建築,將立刻拆除。

村民舉報

800多畝土地被村委會幹部侵佔近20年

舉報材料顯示,上世紀80年代人民公社期間,為壯大石角大隊集體經濟,石角大隊決定對下屬包括茅塘仔、斑鳩以及竹頭塘等幾個生產小隊的貧瘠土地進行開發種植林木。此後人民公社解散,建立了鄉鎮、村等,遂溪縣也成立了港門鎮政府、石角村委會,生產小隊變成村民小組。

石角村委會成立後,將之前開發的原屬於生產小隊,現屬於村民小組的土地進行土地流轉發包、租賃。在石角村委會違規違法轉包租賃的土地中,茅塘仔村民小組(以下簡稱“茅塘村”)佔有200多畝,斑鳩村民小組(以下簡稱“斑鳩村”)480畝以及竹頭塘村民小組(以下簡稱“竹頭塘村”)100多畝,共計近800畝。

材料稱,在土地轉包租賃的過程中,石角村委會未召開村民表決大會。此外,在近20年的租賃期內,村委會的村務村賬未按規定向村民公開,且土地租金也未公佈。村民在此期間曾多次要求村委會公開被租賃土地的山林權證、轉包表決會議紀要以及租金收入進賬等材料時,均被告知沒有。

尚法新聞(ID:zgsbfzzk)在舉報材料中發現,現任石角村委會書記麥莫生、村委會主任張衛東等村委會幹部皆在舉報名單中。

對此,記者聯繫了斑鳩村組長張仲德,茅塘仔組長黃愛榮以及竹頭塘村組長鄧細。三人在採訪中表示,舉報材料屬實,希望石角村委會能夠退還被侵佔的土地。

據黃愛榮介紹,她於2003年擔任村民小組組長,隨著近幾年茅塘仔村人口的增加,新增人口人均佔地不足0.5畝,期間曾多次向石角村委會討要該村被侵佔的土地,但均被拒絕。

張仲德告訴記者,斑鳩村原先擁有700多畝熟地(注:可供種植的土地),但現今剩下的不足300畝。至於政府每年給予種植甘蔗、番薯等農作物的補貼錢,村民更是一分未得。

鄧細向記者透露,麥莫生等村委會幹部至今以每年40元/畝的價格進行土地租賃,但1999年當地土地租賃價格已經達到200--300元/畝。

此外,黃愛榮向記者表示,由於茅塘仔村與茅塘村僅一路之隔,現今在兩村有爭議的一片熟地上,石角村委會幹部盧尾及其親屬在未經村民同意的情況下,建築房屋。

據瞭解,港門鎮地勢較平坦,土壤多為黑色,宜種水稻、番薯等糧食作物。坡地面積較大,適宜種植甘蔗、花生等經濟作物,耕地面積50570畝。1951年屬第七區,1958年先後屬紅星、下六公社,1961年建港門公社,1963併入北坡公社,1979年復置港門公社,1983年易名港門區,1987年易名為港門鎮。

村委會表示

僅是“代管”土地且村賬務定期公開

廣東一村委會幹部被指私佔800畝土地  官方:違法確實存在

圖為石角村委會服務中心 韓湘子 | 攝

針對上述村民反映,4月11日,記者來到港門鎮石角村委會。

關於三個村民小組反映的侵佔土地一事,麥莫生表示是歷史遺留問題。自上世紀60年代起,從石角公社到石角村委會,便一直在村民反映的熟地上進行種植。1996年左右,湛江市鼓勵村民承包土地,當時的政策口號是“承包土地三十年不變期”,集體土地就是在當時進行了對外承包,前任石角村委會書記麥康佑對此事也知情。

麥莫生稱,現今石角村委會下屬共有14條村民小組,共計約8600人,而茅塘仔村、斑鳩村以及竹頭塘村人口加起來才300多人。對外承包租賃的是屬於14條村民小組的集體土地,石角村委會在其中起到“代管”角色,並未侵佔村民地。

此外,由於承包租賃土地與三個村民小組的土地緊鄰,導致了村民誤認為自家土地被侵佔。加上承包人中多數為石角村委會幹部,使得村民對此不滿。隨後,石角村委會向記者提供了當時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

記者在集體土地承包經營合同中發現,麥莫生共承包土地104畝,其中88畝是於1999年5月12日簽訂,承包年限為25年,價格是每年40元/畝。另外16畝簽訂時間為2001年2月3日,承包年限為25年,價格是每年40元/畝。

張衛東承包土地99畝,其中75畝是在1999年5月12日簽訂,承包年限為25年,價格是每年40元/畝。另外24畝簽訂時間為2001年2月3日,承包年限為25年,價格是每年40元/畝。

村委會副主任陳周承包25畝,簽訂時間為1999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2日,價格是每年40元/畝。村委會幹部麥偉承包32畝,其中13畝是1999年5月12日簽訂的,剩餘19畝是2001年2月3日簽訂,承包期限均為25年,價格均為每年40元/畝。盧尾承包61畝,簽訂時間為2001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3日,價格均為每年40元/畝。除此之外,盧尾、麥偉以及李馬養三人共承包70畝,期限為200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價格為每年55元/畝。

記者採訪瞭解,1999年下半年,麥莫生與張衛東分別升任石角村委會書記及主任,期間兩人簽訂了承包土地合同。

至於村民反映的村委會幹部貪汙土地租金一事,麥莫生回應稱,石角村委會定期將租金匯入港門鎮財政所,期間同時將村賬務通過張貼的方式對外公佈。

廣東一村委會幹部被指私佔800畝土地  官方:違法確實存在

圖為石角村委會值班安排表 韓湘子 | 攝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在盧尾簽訂的多個合同中發現,開始處甲方簽名為石角村委會,乙方簽名為盧尾,但結尾落款處卻是盧亞美。對此,麥莫生表示,由於口音的原因,盧尾、盧亞偉以及盧亞美均是盧尾本人。

不僅如此,據李強的承包土地合同顯示,承包土地數為107.5畝,承包時間為15年,簽訂時間卻從2003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此外,該合同後面還增加了一份補充合同,內容為:“根據村委公共服務綜合樓項目資金需要和承包者要求,經聯席會議決定討論,同意乙方承包地延期三年,從2018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按每畝每年承包金300元,共計96750元整,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金。”乙方落款處為武必紅、李強。

張衛東向記者介紹稱,李強原為石角村委員會幹部,現調任至嶺北工業園區,上述為其簽訂的延期合同。

關於盧尾及其親屬霸佔熟地、建房一事。麥莫生表示,村委會已經聯合當地林建辦協商此事,並下發停工通知。

官方回應

違法建築,核實一起拆除一起

為核實上述情況,4月12日,記者來到遂溪縣國土資源局(以下簡稱“國土局”)。

國土局執法大隊楊光武隊長向記者表示,他們並未收到港門鎮村民舉報村委會侵佔集體土地一事,將會聯合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核實,如涉及到違法佔地、違法建築,將會核實一起拆除一起。

廣東一村委會幹部被指私佔800畝土地  官方:違法確實存在

圖為違法建築房屋 韓湘子 | 攝

4月19日,楊光武向記者回應稱,經調查核實,茅塘仔村確實存在違法佔地、違法建築。結合村民反映的6幢違法建築,其中只有盧尾一幢是合法的,剩餘5幢全是違法佔用熟地,並在上面違法建築。

據楊光武介紹,此前,國土所已經對此違法建築下達停工通知書,但當時沒有立案。執法大隊將聯合國土所於下週一(4月22日)對涉事違法建築進行立案,並下達拆除通知。

至於材料中提到的800畝土地屬性以及村民小組土地爭議一事,他已經告知國土局土地調處股負責人袁華碧,將由這個部門調查核實確認。

記者隨後就此事聯繫了袁華碧,他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他目前還沒有收到關於上述事情的通知,且相關部門正在重組過程中。如果村民需要核實確認土地屬性,可以通過書面申請形式向國土局反映,經部門核實後,進行立案調查。

律師說法

對外承包村集體土地需經村民同意

關於集體土地承包問題,北京新翰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春剛向尚法新聞(ID:zgsbfzzk)表示,承包工作小組需經村民會議選舉產生,依照法律承包工作小組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也需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並依法公開,最後才能簽訂承包合同。

他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他表示,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是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按照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王春剛強調,針對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應由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城鄉建設規劃部門、城管部門等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給予責令恢復原狀、限期拆除等行政強制處罰措施。

關於事情的進展,尚法新聞(ID:zgsbfzzk)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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