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检察机关依法对额依勒斯格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锡盟检察机关依法对额依勒斯格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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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依勒斯格、陈建华、田茂荣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正蓝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于2019年4月15日向正蓝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额依勒斯格、陈建华、田茂荣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正蓝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涉案人数众多的重大刑事案件。受理该案后,锡盟检察分院扫黑除恶案件指导组前来与正蓝旗人民检察院探讨,并迅速根据案件情况制定方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前,就证据补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数次与公安机关交流沟通,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要求,多重举措高效完成审查起诉工作。

下一步,该案专案组将进一步梳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制定完善的庭审预案,为接下来的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锡盟检察机关依法对额依勒斯格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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