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奔馳維權事件:消費升級,當終結欺詐忽悠型商業模式

編者按:西安女研究生坐奔馳引擎蓋上哭訴維權事件,雖然雙方已簽下和解協議,但這一事件帶來的深遠影響,可能才剛剛開始。這一事件已有很多解讀面,比如消費保護的角度,比如市場監管的角度,比如如何有效維權角度……這組評論希望站在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待這一事件。這是第一篇:奔馳事件中商業模式問題;另外兩篇是從社會治理和中產焦慮角度解讀這一事件,敬請關注。

在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中,一項名為“金融服務費”的收費將事件進一步推向了高潮:原本打算全款買車的女車主,被4S銷售人員“誘導”使用金融服務費,這筆不許刷卡、不給開發票的費用最終進入私人賬戶。

實際上,這不是西安這一家4S店在這麼幹。據筆者所知,絕大多數品牌的4S店,都存在類似的經營模式。一些汽車廠商也知曉,甚至給4S店下任務,與4S店合謀分利,將金融服務費當成牟利的工具。

金融服務費早已是4S店的“潛規則”,費用約為汽車售價的3%至5%,或有明確定價。而且,根據媒體的調查可知,4S店的亂收費項目非常多,除了金融服務費之外,還有諸如貸款手續費、上牌費、抵押費、首年保險費、出庫費、辦證費、協助提車費等,令客戶防不勝防。

近年來,我國汽車行業處於低迷狀態,2018年汽車銷售同比下跌2.8%,乃是20年來首次銷量下滑,在銷售形勢不佳的同時,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從廠商到經銷商都在打價格戰,銷售“裸車”不僅很難賺錢,甚至還可能會虧錢。那麼在經營壓力之下,商家就開始打客戶的“歪主意”,

千方百計做增值服務,誘導客戶使用汽車金融貸款,以各種理由強制加收服務費、手續費等,甚至於不付費就不讓提車,迫使消費者購車成本增加。

這種商業模式,沒有真正做到以客戶為中心,違背市場公平競爭原則,搞惡性價格競爭,忽視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熱衷遊走於“灰色地帶”,甚至不惜損害消費者利益。顯然,應藉此維權事件,反思汽車行業商業模式問題,進行徹底的整頓治理,督促商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消費者權益,禁止各種亂收費項目。

窺一斑而知全豹,汽車行業亂象只是一個縮影。事實上,我國很多行業都存在類似現象,市場行為遭到人為扭曲,比如民間借貸、忽悠式培訓、預付卡消費、抽獎銷售等,表面上看似正常的市場行為,可摻雜了眾多商業欺詐、忽悠消費行為,導致商業模式畸變,忽悠式欺詐型商業模式大行其道,給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失,對社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造成商業模式畸變的因素很多,涉及到商業倫理道德、法律、監管等。我國市場經濟尚未完全成熟,商業倫理道德、市場競爭規則、企業社會責任等制度均不健全,社會整體心態非常浮躁,渴望“掙快錢”的心態比較突出。一些商家重利輕義,一門心思只為了賺錢,而漠視商業道德,缺乏社會責任感,法律意識淡薄,不惜冒險侵犯消費者利益。而且,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速度非常快,各種商業模式層出不窮,各個行業的市場變化很快,法律和監管則有些滯後,沒有及時跟上現實,令商家有空可鑽。

因此,不僅要治標,更要治本。需要抓緊商業道德、市場規則和法律等制度性建設。首先,要倡導良好的商業倫理道德,由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規範,主動履行社會責任,為維護市場秩序做出應有的貢獻;其次,完善市場經濟規則,鼓勵企業公平競爭,杜絕惡性競爭現象,遵守法律法規,尊重消費者利益。最後,要完善法律法規,堵住行業存在的規則漏洞,提高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和執法力度,對商家的違法行為要痛下殺手,遏制亂象發生,同時簡化消費維權流程,降低維權成本,及時對消費者投訴做出反應,全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目前我國處於全力推動消費升級、高質量發展模式,未來經濟增長將以消費需求拉動為主導。鼓勵消費升級就自然要向消費者傾斜,營造安全無虞的消費環境,倒逼企業生產高質量產品,提供優質服務,讓廣大消費者敢於放心消費,促進我國社會經濟順利實現消費升級。(江德斌 時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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