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碌曲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公告】碌曲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碌曲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公安機關應急處突隊伍建設,提升社會治安防控和應急處突能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範圍內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統一方案、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統一公示。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條件及範圍

(一)招聘名額

計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男50名,女10名)。

(二)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公安事業,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品行,志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2.本次招聘面向碌曲縣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碌曲籍復退軍人(碌曲籍復退軍人在招聘中給予政策傾斜,學歷放寬為高中,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

3.年齡為18週歲以上,30週歲及以下(2001年3月1日至1989年3月1日)。

4.男性身高不低於1.68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58米,雙眼裸視力不低於4.8(含矯正視力),無紅綠色盲。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服從組織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治安、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違紀違規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解聘的。

(4)近五年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舞弊行為被取消報考資格的,體檢、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曾參與涉穩事件的。

(6)報名前未按期取得畢業證人員。

(7)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8)自2018年12月31日後,將戶籍遷入我縣的一律不得報考。

(三)招考範圍

為了緩解我縣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壓力,本次招聘面向2019年以前畢業(不含2019年)尚未就業的碌曲生源全日制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復退軍人。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碌曲縣人社局三樓。

(二)報名要求

1.採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本人按要求填寫《碌曲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所填寫的內容必須詳實準確,否則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負責。

2.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就業報到證或擇業通知書、退伍證(復退軍人)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提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藍底照片6張,繳納考試費150元。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在任何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招考方式

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本次招聘工作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不低於招錄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為1:2。筆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試卷統一為藏漢雙語試卷,採取裸考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範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設總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按照6:4的比例設置。

領取筆試准考證時間:201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筆試考試時間為: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准考證》。考生須持《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考核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聘用計劃名額1:2的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領取面試准考證時間:201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領取面試准考證地點:縣人社局人才辦。

面試時間和地點為: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地點見《面試准考證》。

入圍面試的考生須持《面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入圍面試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計分方法

考試總成績中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即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由縣招聘辦負責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總成績末位並列的,以面試成績分值高者入圍。

五、體能測評

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原件參加。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 48號》組織進行,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出現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人員,由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和項目標準:

1.時間:2019年6月1日至6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地點另行通知。

2、項目和標準:

男子組:

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3″1為合格。

1000米跑:所用時間≤4′25″為合格。

縱跳摸高:≥265cm為合格。

女子組: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4″1為合格。

800米跑:所用時間≤4′20″為合格。

縱跳摸高:≥230cm為合格。

六、體檢

考試結束後, 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到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報考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複檢申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院進行復檢,複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複檢只能進行一次, 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如遇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體檢的,從應聘考試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時間:2019年6月12日。

體檢地點: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政審考察對象,政審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時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政審工作由本次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經領導小組審定,經審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按應聘考試人員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察時間:2019年6月15日至20日。

八、公示

經考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核實,對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並按考試總成績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時間:2019年6月20日至6月26日(雙休日除外)。

九、聘用審批

1.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且無異議後,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填寫《碌曲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兩份),一份報縣人社局備案,一份報縣公安局存檔備查。

2.警務輔助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800元/月發放),試用期滿並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單位備存,一份報縣人社局備案,一份由聘用人員保留,聘期3年。在聘期內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願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滿後,若本人自願且考核合格的,進行續聘,考核不合格的或不再續聘的,聘用合同自然終止,雙方聘用關係自行解除。

十、待遇及保障

1.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為合同制工作人員,不佔用公安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關待遇。

2.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值班補貼五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為2800元/月。

(2)工齡工資每滿一年晉升一次,按50元/月標準發放。

(3)崗位工資(基本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治安防控類警務輔助人員基本崗位工資為800元/月;根據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年限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新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初級,試用期滿後,等級工資為300元/月。

(4)績效工資按照崗位基本工資的33%計算,治安防控類264元/月。

(5)值班津貼為710元/月,按每月實際考勤發放。

(6)下列項目從警務輔助人員工資中直接扣除:

①個人所得稅;

②應繳納社會保險中個人支付的部分;

③住房公積金中個人支付的部分;

④其他依法依規應扣除的部分。

3.警務輔助人員社會保險(五險一金),按照企業繳費標準(甘肅省上一年度全省社會平均工資)按月核定,單位繳費部分由縣財政列入當年預算全額保障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警務輔助人員繳納,縣公安局代為扣繳辦理。

4.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休假、產護假等福利待遇。

十一、招考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委參加,進行全程監督,並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考生家長代表參加重點環節的監督,設立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

縣紀委信訪室 0941-6622516

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組

0941-6622572

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公安局紀檢組

0941-5934503

諮詢電話:

縣人社局人才辦 0941-6628016

縣公安局政工科 0941-5934951

十二、其他事項

1.為了便於通知考務事宜,請考生報名時預留的聯繫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因考生聯繫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辦聯繫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2.本次招聘考試實行“裸考”,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僅需攜帶准考證、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點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3.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4.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碌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碌曲縣公安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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