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開放四十週年暨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週年之際,羅源縣人民檢察院主動適應新時代新任務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堅持正確改革方向,積極落實司法體制改革部署要求,結合前期職能整合及工作機制試運行情況,進一步整合檢察職能,推行“捕訴合一”、“司法警察協助調查核實”兩個新機制。
通過對內設機構優化組合,在機構數量上做減法,在工作效能上做加法,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組織體系,構建職責明確、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檢察權機制,初步實現了改革效果。
第一:有效提高辦案效率。實行“捕訴合一”,根據案件性質成立專門性案件相對獨立的辦案組,實現專案專人專辦,有效整合了辦案力量,避免了重複勞動,促使審查逮捕時間縮短,特別是審查起訴時間大幅下降,員額檢察官節約了大量審查證據時間,讓檢察官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把握案件質量。
第二:實現了整合力量,補齊短板。針對“刑事強民事弱”的現象,重新調配員額檢察官分佈,強化民行隊伍建設,進一步推動民事訴訟和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堅持多贏共贏,堅持精準、智慧監督努力滿足社會和人民群眾對法治、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新需求。
第三:強化了綜合服務保障工作。將職能相近、工作交疊的綜合保障部門整合到一起,有效提高了工作效能,人力資源得到優化利用,不僅提高了司法行政部門的服務質效,更充實了辦案力量,突出了法律監督主業。
羅源縣檢察院
將認真貫徹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精神,
進一步推動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
推進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提高服務大局和司法為民的能力,
推動各項工作縱深開展,
讓人民群眾
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文案 | 陳 英
編輯 | 福建《政務新媒體》採編中心 林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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