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研究生奔馳女被很多人說欠債,黑心老闆,是不是有人故意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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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奔馳車主女研究生“坐引擎蓋”維權事件發酵之際,又引來了另一個維權焦點,網絡爆出此當事人曾經欠下鉅債,攜款而逃,不知所蹤。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網絡再起波瀾。暫不說“欠債潛逃”這件事是否真假,單就女當事人從“維權女神”到“欠債騙子”的身份的轉變,無疑給人們帶來了更多的話題,一方面是正義的化身,另一方面又是被追討的對象,到底孰是孰非,此時已真假難辨。

此事一出,網絡沸騰。網友的評論更是五花八門,有人為女車主喊冤鳴不平,說是奔馳還是你大爺不好惹;也有人感嘆女當事人雙重標準,同樣是維權,只用法律保護自己,而沒有同理心去維護討債的人。

在這裡,我談幾點看法,就算是回答題主的問題了。

是否欠債而逃?事實有待考證

網傳的女當事人欠債一事,是否為事實需要考證,到目前為止,沒有相關權威部門出來說明本事情的真相或是調查的結果,只是出現在網絡的部分社交自媒體中,爆料的時間點跟女車主維權高度重合,並且是在剛剛和奔馳達到和解後。因此難免引起大家的質疑。

有媒體爆料女主就是老闆,欠債不還;也有人稱女主只是公司的一個監事,不是法人,企業糾紛與個人沒有關係,就算是企業欠債,也不能由公司的某個高管或稱之為員工來承擔。誰說的真話,誰說了假話,一頭霧水。

是不是有人故意為之?

由於爆料的時間點特殊,就是在當事人和奔馳簽署和解協議後。自然而然地,眾多網友認為是奔馳開始洗白和反擊。他們認為,奔馳仍然是業內的大爺,想拿大爺的錢不是好消化的。面子上態度誠懇認錯賠錢,背地裡花錢造謠抹黑,這種劇情“反轉”的戲我們在網絡見多了。

因此,不在少數的網友們認為這是奔馳公司幕後策劃的一出好戲。但,是不是有人故意為之?是不是真如網友所說奔馳是幕後推手?或是某些自媒體出來“蹭熱度”繼續炒作話題,皆有可能。

我們需要的是什麼?擦亮自己的眼睛

整個事件的確吸引人們的眼球,撲簌迷離。在現代的自媒體時代,信息錯綜複雜、真假難辨、觀點多樣,容易給我們造成一種信息飽和感。如果不能對網絡信息進行過濾,那麼就會引導我們誤入歧途,看不到事情的原本面貌。

因此,我們不能人云亦云,信息量雖大,但我們要有自己的理性判斷,能從網絡信息中篩選有用的信息,屏蔽無效的惡意炒作,吸收對我們有益的觀點。一句話就是擦亮自己的雙眼,不要被迷霧所遮掩。

魚眼觀:“維權”與“被維權”,一碼歸一碼

理性看待問題,一分為二分析問題,實事求是解決問題,是我們必須修煉的甄別能力之一。就本次事件來說,不管女當事人被人爆料欠債的事實如何,我認為,女當事人的奔馳“維權”和被他人追債的“被維權”是兩回事,一碼歸一碼,不能混為一談。

首先,奔馳維權是主動維權,是對奔馳車漏油而得不到解決所進行的抗爭,是對“店大欺客”最有力的鬥爭。通過最後協商解決圓滿收場,說明這已是事實!這事實告訴我們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利用清晰的邏輯思維來為自己辯護,如何鼓起巨大的勇氣向行業潛規則說不,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也引起了行業內的監管和政府部門的關注。

其次,被爆欠債一事,目前沒有被證實!若是她所在公司的經營行為,或是她所在公司經營不善造成的,而當事人是監事,那也只是員工,欠債應該找公司,而不是員工個人;若她就是公司的老闆,那麼追債的人也應該走法律的途徑進行合法合理地維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因此,這本來就是兩回事,不要轉移視線,混淆視聽。奔馳漏油是事實,維權也是生動的教科書,從始至終沒有發現當事人哪裡有不妥之處。我們應該看到事情的本身就是奔馳維權事件,而不是遷就於個人的所有歷史與成敗。至於是不是故意有人為之,已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要懂得如何去偽存真,如何辨別是非,如何在自己的權益受損的情況下進行有尊嚴、有理由、有依據地維權。


魚眼觀瀾


一切皆有可以,從推論上講因為奔馳女這次維權觸及這個行業人的利益,她的維權之路到最後達到和解也出呼許多網友的預期,我想肯定有她的難處阻力不小,就像她一開始就說受到他人電話及信息威脅,到後來政府部門工商稅務機關的介入及一股退金融服務的潮,讓不僅是該車行及其他車行也受到壓力和利益損失不少,甚至波及的股市,所以這麼想不是沒道理的,人家報復反擊的話也在情理之中,現在各種猜疑都有在事實沒有清晰之前不要下定論,時間可以證明一切的,望不要急於站隊。不過還是敬佩她之前在4s店的當面理論的口才,給她畫一筆表示敬意。



手機用戶角落


我剛才仔細把媒體的報道梳理了一遍,包括國內比較權威的調查新聞機構澎湃新聞(上海)和紅星新聞(成都),調查的比較詳細,如果你去仔細好好看一遍,你就不會覺得,這是不是在黑她了,事情確實比較嚴重。

維權女王W女士(真名薛某,或者薛女士)買到劣質奔馳車沒錯,她“潑婦”一般維權也沒錯,她是研究生,口才好、思維縝密,引發全國廣泛關注,最終維權成功,都沒錯,錯在哪兒?錯在她把20多個商戶(大多數是小業主,全家一輩子積蓄,還有的是大學生創業資金)575萬錢,捲款逃跑了,玩失蹤大半年,結果是:女研究生拿著商戶們的錢,去買66萬元的豪車,成為劣質貨,導致維權。

舉個簡單例子:你把我們家的錢騙走了,去買了一輛豪車,車的質量有問題,去維權成功,成為維權女俠、維權鬥士,儼然成了維權成功的標杆式人物,你心理是啥滋味?

或者說,你欠我的錢不還,手機關機停機(目前媒體都聯繫不上),卻用我的錢去買豪車,運氣不好,買到質量有問題的車。

事情簡單經過就是:西安奔馳女車主薛女士和老公徐某在上海開了一家公司,老公是公司創始人和總經理,她是監事和營運總監,負責招商,公司負責經營管理上海一個美食廣場,她負責把這些商戶(大多數是外地打工,投入20多萬在餐飲廣場開店)招進來,收取租金。商戶們每個月的營業額打入奔馳女車主和老公負責公司賬號,每個月扣除營業額25%後,剩下的營業款,再返還給商戶,但是,後來,因為經營問題,公司幹不下去了,她們也不把營業款還給商戶,就跑了,玩失蹤大半年,商戶一直找不到,此外,還拖欠部分廣告商、餐飲廣場幹活工人和物業公司的錢。

這下明白了,雖然一碼歸一碼,但是,她買車的錢,來自商戶們的血汗錢(目前因餐飲廣場經營不下去停業,商戶們餐廳停了),還玩失蹤,找不到人,要不是這次她維權動靜鬧大了,估計商戶們還是找不到,這就是典型的老賴,或者涉嫌詐騙或者捲款逃跑了,如此之人,即便她是博士生,又有什麼用呢?口才好、文化高,還不如心好、三觀正,做人正,不然,你再漂亮、有文化,白搭。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說句良心話,奔馳女車主現在很是後悔啊,我在說這事之前,首先說明,我是一個山東日照的農民,不知大都市的內情,只看事態的發展而評,為什麼說奔馳女後悔呢?,首先是,奔馳女沒有社會閱歷,讓公關給忽悠了,上了奔馳公關的套,不知利之星水有這麼深,不知不覺中維權變成代言人,到底奔馳車有無質量問題,在結果沒有出臺之前,不該和解,因為,奔馳女說的話和和解有前後茅盾,第一,不接受沒有和理的(也就是法理)退款和賠償,假如沒有質量問題,可以在三包的範圍內,換髮動機,那麼你的漏油車的質量問題出臺了嗎?你當事人和解了就是給後續工作打開了方便之門,所以啊後悔,是沒有用滴,你現在是奔馳的監管了吧?,又有孕婦坐奔馳車維權了,你可知道


兵王45446216


西安稅務局人員的解釋墊資服務費根本就是騙人,他一定是在維護西安利之星的利益,我也是做汽車銷售的,用戶貸款從二個渠道一個是銀行,一個是奔馳廠家,用戶先申請貸款並且提供自己家房產做抵押,銀行和廠家看到你的抵押物他們借錢給用戶沒有風險的時候,他們就開始讓用戶交首付,用戶首付交了如果是廠家搞的,那麼經銷商把用戶登記證書寄給廠家貸款廠家直接打到經銷商帳上,不存在墊資,銀行就更不可能了,如果用戶符合標準,三天就下款了,西安稅務局人員根本就沒有去取證,如果查查那個第三方是否在用戶提車的時候給利之星奔馳店打款了,款的金額是否一致,時間是關鍵,他們可以造假,如果稅務局認真查,就知道是假的了,西安稅務局應該本著對國家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對待偷稅漏稅問題,因為我們國家的稅收是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經濟來源,所以稅務局應該對國家利益負責!


用戶9048310165054


即使有人故意黑她我想也不可能是奔馳車4s店所為,因為商家以逐利為目的,即使把她醜化成站街女,搶劫犯也不可能使奔馳車銷量大增,反而醜化了自己,誰要是買了奔馳車,出現問題想要維權就會遭到不擇手段的打擊報復,誰還敢買它的車?目前奔馳車和奔馳女最希望的是這件事儘早過去,奔馳車更希望人們儘快忘記這一醜聞,糾纏奔馳女就會聯繫到自己,不可能為了一時置氣而放棄經濟利益。如果是有人故意糾纏,很有可能是別的車企或奔馳仇家借刀殺人,你想讓別人忘記偏要讓他激起漣漪,偏要在你的傷口上撒鹽,讓奔馳車信譽掃地。


塞外聲3401


公司法規定,承擔責任的是公司,不是維權女個人。但是,公司法也規定,公司應當依據公司法開展經營業務,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不能混淆,應當合法經營,在合法經營情況下,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使虧損也只賠償10萬元。

從註冊金額十萬元,就敢收取費用這麼高,公司是否有能力履約?有無會計?是否開具發票?收取費用進入了哪裡,是公司賬戶嗎?

大數據這麼發達,公安查一查就知道了,如果有問題,那不是小問題,夠刑事責任了。

公司法有案例,刺穿公司的面紗,就是避免有人藉助公司名義,行不義之舉。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進行強制清算,查清賬目,追究股東責任。


酸菜魚專業供料


黑不黑不好說。反正之前就有網友斷言,後續肯定會黑維權女的人設。結果這波操作就來了。一個推測,後面黑壓壓跟風的有多少!典型的互聯網輿論套路,先出來真假難辨的消息,只要人設反差大就行,沒人關心第一手材料真實性和邏輯性。多數人都是道聽途說,傳播到最後就是欠債逃跑,用黑心錢買奔馳。再僱些網絡寫手,說看了資料,就是那個女的,最好心照不宣的還有幾個大V站站臺,只要寫假設這個消息屬實,那麼如何如何。主要內容就是說這女的坑了別人血汗錢就行,反正是假設。然後再來一部分人帶節奏,部分引用新聞或者大V分析。最後輿論就會成為明確指向,維權女實際是老賴的人設。而且會病毒式傳播。再說說魯迅筆下的“中國人”:奔馳出事,大家都很小心說話,很少點評。維權女是老賴的消息,立刻就馬上評論,各種見解,各種痛恨的評論鋪天蓋地。魯迅筆下的中國人又活過來了,感覺魯迅棄醫從文才是受到了奇恥大辱!


楊金龍86789444


很多人就是不明幾個理,而願意攪成一鍋粥。這是最難看清問題真相的,我們應該抽絲剝繭,一碼是一碼的看問題,才容易把問題看明白。

1、到底誰是債權人?個人還是公司?公司欠債和個人欠債完全不是一回事,切莫混為一談。

2、是詐騙還是經濟糾紛?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是犯罪一個是民事官司,可以上法院解決,而詐騙就得公安機關破案了。

3、到底涉案金額是多少錢?有說千萬?有說百萬?還有說十萬還是幾萬?金額弄不明白也不行。

4、這個奔馳女與這個欠款有哪些法律上關係?是直接責任人還是八竿子打不著,在法律上她跟這個錢有啥關係,這種關係一定是法律上的,而不是聯想的。

5、為啥不打官司要錢?打官司這個奔馳女有資格當被告嗎?如果這個女的不是被告,那麼這個官司也跟她無關。

總之一句話:支持討薪,反對碰瓷!


韓東言


把這件事分成A(奔馳維權女車主) B:西安奔馳4S店 C:餐飲受害被騙錢者或群體 D:某種背後組織

1、目前A與B就維權事情來說,結果已經明瞭,而且A與B的糾紛與C無關;與D關係不明確

2、A與C的關係: 目前C說A騙了他們的錢,那麼需要明白幾個問題: (1)有沒有雙方蓋紅章的書面合同及雙方之間的轉賬記錄; (2)確定合同當事人雙方身份是不是就是A與C---公司合同有公司公章,找法人;個人合同會涉及個人身份證及手印---有了合同證據就能證明身份。 目前沒有人提供這些書面證據,因此A與C的是否形成事實的糾紛,難以定論。 到大家都能想到的結果有四種:

第一種: A不是C所說的那個人且D不涉及---那麼C需要公開道歉;

第二種:A不是C所說的騙錢人且D與C有交往,那麼這件事就是幕後有黑手;A只能考合同及轉賬記錄、身份證明來證明清白;剩下的一是無論二是法律三是更復雜的權錢來處理B與C;

第三種:A是C所說的那個人,存在債務糾紛且D不涉及,那麼就是A與C之間各拿證據打官司,舉證,最終結果等法院判決。---A與C都會認為自己是對的,那麼就讓法院根據他們的證據判決;

第四種:A是C所說的那個騙錢者,且D與C有關係,那麼只能說這事應該是一個故事或者一個局:無論A維權奔馳是為了軟化C與D的關係還就是因為單純維權,C與D走上了聯合,那麼A會有一段日子不好過,最終結果取決於A願意割多少肉,而C與D對A的肉是否感興趣;同時法律也會審核在這個割肉前後的過程中是否有違法交易行為,如此透明的事,法律最好公正。 別出現南京法院那類的結果就好,否則連法院法官也洗不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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