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9年随迁子女入学“热问热答”

成都市教育局对近期来电咨询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解答如下。

1. 问: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什么时间办?在哪里办?

答:办理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可咨询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附后)。

温馨提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咨询电话

天府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68772822

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82829115

锦江区教育局

84557352 84557357

青羊区教育局

86632155

金牛区教育局

87769786 87798210

武侯区教育局

85061586 85077562

成华区教育局

84321830 84364120

龙泉驿区教育局

84865929 84847876

青白江区教育局

68936519

新都区教育局

83976917

温江区教育局

82764596

双流区教育局

85830519 85830810

简阳市教育局

27215517

都江堰市教育局

87137687 87133146

彭州市教育局

83708548

邛崃市教育局

88797410

崇州市教育局

82313235

郫都区教育局

87931589

金堂县教育局

84986955

新津县教育局

82517032 82517027

大邑县教育局

88220166 88223699

蒲江县教育局

88551017

成都市教育局

61881673

2. 问: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哦。

3. 问:我的户籍在双流区,准备到锦江区为孩子申请办理入学,不能办理居住证怎么办?

答:《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成府发〔2015〕40号)于2016年1月施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因不适用《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不能办理居住证。为做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在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有关工作的稳定性的基础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不提供《成都市居住证》,但需要提供实际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4. 问:我和孩子不在同一户籍,能不能申请办理随迁子女入学?

答: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流动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5. 问:申请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怎么证明连续居住满一年?

答:“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由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 “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四川台记者刘国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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