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辛屯镇森林火灾肇事者被批捕,其吸烟引发火灾,1700余名部队官兵、森林消防员奋力扑救2天灭火,你怎么看?

王君蓝


鹤庆县辛屯镇森林火灾,肇事者必须为其行为负责

2019年4月12日14时1分,鹤庆县辛屯镇南河村东面山发生森林火灾,经过1700余名部队官兵、森林消防指战员、专业扑火队、地方干部群众的奋力扑救,明火于4月14日9时25分全部扑灭,起火原因为犯罪嫌疑人奚某某吸烟引起。

小时候记得我们村里的大山,大人都不让小孩子私自进入,因为林子太密,杂草丛生,灌木丛林里,不慎走进去很难走出来,特别是小孩子。只有一些经验老道的,放牛人和砍山人才敢进去。然而在前些年清明节的时候。我们村子的山就被另一个山头的山火引过来烧光,大火烧了好几天,火光四溅,满天的灰尘。大火过后,全部烧成灰烬,这么多年的郁郁葱葱的树林,全部毁于一旦,实在可惜,呜乎唉哉。

森林火灾,对国家的财产是一种损失,也是对老百姓生命的一种威胁。像这次鹤庆县的火灾,仅仅就是因为肇事者吸烟导致,一根烟头毁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山林,这些森林财产是国家的财产,是老百姓的财产。却仅仅因为一根烟头,毁于一旦。

前一段时间,四川凉山火灾那些牺牲的救火英雄,应该给予世人警醒,敲响人们对森林火灾的警钟,不应再重蹈覆辙。对于身处山村的村民。当地的村居委会和乡政府应该大力宣传对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视。引导村民保护森林,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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