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遇“李逵”,男子非法著警服被拘!

3月13日上午8時10分許

直屬一大隊六中隊民警戴秀軍、輔警陶偉

巡邏至金源路與新華路交匯處時

看見一名身著制式警服

且警銜、警號等齊全的男子步行闖紅燈

遂上前將其攔停

在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該名男子神色緊張

面對詢問語無倫次

無法說出自己警銜、警號的合法來源

經過反覆盤問

發現其並非警務工作人員

該男子稱其職業為酒店保安

自己的警服則是酒店經理為其購買

要知道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

為人民警察專用

它體現了法律的威嚴

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持有和使用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穿著

和佩帶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

隨後,民警將該男子移交

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3月14日,該男子因

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標誌、制式服裝

被依法處以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

“李鬼”遇“李逵”,男子非法着警服被拘!

眾所周知,制服是“國家權力”的符號,警察作為國家執法者,警服是表明其身份的重要標誌,具有權威性和嚴肅性。然而,近年來,一些部門和行業因法制意識淡薄,擅自模仿穿著警察制式服裝的現象愈演愈烈,影響社會治安秩序,損害人民警察形象,破壞文明城市形象,公安機關堅決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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