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遇“李逵”,男子非法着警服被拘!

3月13日上午8时10分许

直属一大队六中队民警戴秀军、辅警陶伟

巡逻至金源路与新华路交汇处时

看见一名身着制式警服

且警衔、警号等齐全的男子步行闯红灯

遂上前将其拦停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名男子神色紧张

面对询问语无伦次

无法说出自己警衔、警号的合法来源

经过反复盘问

发现其并非警务工作人员

该男子称其职业为酒店保安

自己的警服则是酒店经理为其购买

要知道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为人民警察专用

它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和使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穿着

和佩带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移交

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3月14日,该男子因

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

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李鬼”遇“李逵”,男子非法着警服被拘!

众所周知,制服是“国家权力”的符号,警察作为国家执法者,警服是表明其身份的重要标志,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然而,近年来,一些部门和行业因法制意识淡薄,擅自模仿穿着警察制式服装的现象愈演愈烈,影响社会治安秩序,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破坏文明城市形象,公安机关坚决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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