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过得很好,名下有三套房。姑娘过得不好,名下没有房。老人名下有一套房,应该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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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做决定之前,应该应该先探探孩子的口气,比如说,在提问者所说的情况下,我就会先他儿子的口气,看儿子是什么想法,然后我再会看女儿的口气,看女儿的想法。

如果是孩子能够解决好,最好就按照孩子说的去做。这样,是他们自己商量的结果,和你老的公布的结果完全是两个概念,他们自己商量的,他们能够自己接受,而如果是你做决定了,你把房子给了儿子,女儿就会说,明知道我条件不好,你都不给我多留一点。

我觉得也可以理解,甚至我们都觉得很赞同,再说到题目中的情况,其实这件事能不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还是要看儿子儿媳的做法,如果儿子儿媳能够充分理解家和万事兴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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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知道,儿子的三套房应该跟老人无关。这三套房哪怕有一套是老人给的,那现在老人名下的房就给女儿也无可厚非了。其实,老人的房没有应该给谁这一说,自己的房自己做主嘛。但是,实际生活中往往牵涉很多问题。比如养老,亲情。我有一个邻居,母亲把房子给了最穷的儿子,却让其他儿女轮流养老,公平吗?其他儿女条件也是一般,只是得房的儿子更差而已,这家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那个年代都是各自成家各自奋斗,最后老人过的挺凄惨。现在有时候有一种怪象,好像谁穷谁有理,然后得理不饶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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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用说,当然是给女儿了。都是自己生的孩子一样疼,但孩子们的能力却不尽相同,自然也就相对多惦记弱的那一个,不尽如此,我也会教育条件好的儿子多惦记惦记这个女儿,一母同胞要相互扶持,这才是亲人,当然,这跟宠溺骄纵不是一回事!

我虽然没有生二胎,假如哪天第二个孩子出生了,我就是这么计划的,将来分家产肯定是大女儿要多一些,因为我们白手起家,大宝吃穿用度都缩减,甚至没有个像样的满月酒,现在条件好了,老二的吃穿档次会高很多,想想真是委屈了大宝,这么多年跟我们吃了好多苦,所以将来,其他方面差不多的情况下肯定是要多给予大宝些。

都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都疼的,假如他们长大了,老二能力不如姐姐,不如姐姐过得轻松,当姐姐的也是要关爱他的,谁更需要钱也会多给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实际情况实际对待,总之就是这个原则,谁弱多扶持,谁亏欠多弥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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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其实是独生子女的,因为我是83年的,那个时候正事姆们国家计划生育最严的时候,如果我父母要二胎妹有指标的话,那父母的工作就没了,而我又只有一个孩纸,所以在财产分配的问题上从来妹劳神过,今天题主说的问题吧,我想如果要是我的话,那我会选择给房子平分,如果儿子所谓的过的好,他不在乎那点钱,他就把他那一半给妹妹,如果他怕媳妇有意见,那就尽可量的低价卖给妹妹,如果妹妹买不起,那就只能房照上写上两人共同的名字,我会立下遗嘱,告诉儿子这房子你要让你妹妹住下去,不许私下交易掉,如果私下交易掉自己那一半房产,那么姑娘有权利用公证书的遗嘱收回另一半房子。两个孩纸劲量一碗水端平吗!你房子都给姑娘了,儿子同意,儿媳妇不一定同意腻,这样的话可以保证姑娘有个地方住呀!少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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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过得好是儿子媳妇努力得来的。并没有依靠父母买三套房子。

父母有一套房子,当然父母有分配权和发言权。

按照法律,当然是父母的房子,子女一人一半。按照传统是给儿子或孙子的,女儿是没份的,女儿一方是外姓人。

现在男女平等,儿女一起尽孝。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

不过,没有绝对的公平。这要照顾女儿,还需和儿子媳妇商量好。儿子媳妇不同意就算了。同意你的想法皆大欢喜。不同意可以暗地多给女儿点钱。

一定生前把财产分配好,避免儿女身后闹矛盾。

我说个例子,二伯父伯母一家在天津。有俩个子女,二伯父军队干部退休,工资一万多。

儿子以前工作,后来因为闹离婚受刺激没离成,得了抑郁症,在家呆着治病。儿媳商场上班,挣两千。孙子大学毕业上班了。

女儿是护士,女婿是警察,有一个上初中的外孙。

家庭矛盾挺大。兄妹也不和,妹妹经常住娘家,照顾父母。

二伯父自己一套房,四室两厅的。分别为子女各买一套房,也一直出钱为儿子看病。

突然,在一次去给儿子开病时,二伯父死在了北京。

二伯母很明白的分配了家产。家中存款自己先留着用,自己这套房子,分了三份,女儿三分之一,儿子三之一,孙子三分之一。考虑儿子有精神问题,没有收入,孙子又到了结婚年龄,考虑再三做了这样的分配,将来谁要房子谁拿钱。女儿也体量了母亲和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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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不管儿子女儿,也不管谁穷谁富,对老人来说,他有儿有女,有一套房子。

最后,这套房子该给谁呢?如果公平分就一人一半。卖掉,给儿女各一半钱。

但是,有些老人常常会自己臆想,儿子有钱,女儿穷,好,我就均贫富,把房子给比较穷的那个。

那问题就出来了,儿子会愿意吗?儿媳妇会愿意吗?

在日常生活里,有的老人确实是这么分的遗产,按照自己的思维去分,结果就是儿子虽然嘴里不说,但是感觉心寒。

这问题出在哪里呢?

就是过得好的孩子,自己可以不要,但是由老人说出来,那真可能是伤了孩子的心。

就像我姥姥,临去世时,说把她的那套房子卖掉,把钱平均分给几个孩子。当时,就是小舅舅过得很穷,其他几个舅舅都过得很好。在老人去世后,那几个舅舅商量一下,就直接把这套房子给了小舅舅。小舅舅很不好意思,就把钱拿来给其他舅舅,其他舅舅都没有要。

就是,人家过得好,也不一定惦记着遗产,但是,老人家应该态度摆正,生几个就按照几份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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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麻烦,处理不当,就出意见,激化矛盾,形成偏见,兄妹不合,父母关键!前几年我自创了一副对联:

礼理相待家和百事通,

志智同德年得万贯财。

要想家和,老人必须以理处理子女事。以礼融合儿女情。儿子房产多他是志智同德而所得之财,女儿无房那是缺智少志而产生的后果,老人应一碗水摆平分均这是理,然后通过行之依礼,动之依情。儿子会以礼待妹把自已应得的一半让给姐妹,妹感兄情,其乐融融。千万别像巜都挺好》中都不好!剧中焦点是;母亲对子女有偏见。父亲对子女无主见。兄妹之间有意见。激化矛盾拳脚见。形成一系例的冲突。这就是人生,生活,社会,家庭。矛盾与和顺的根源。同意我的关点的朋友们,请关注指点!








崇山峻岭175698154


针对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家里人的感情和具体关系来看。

首先儿子和女儿关系怎么样?儿子有家庭了吗?嫂子怎么看这事?我觉得老人还是要商量着来,如果儿子和嫂子对妹子疼爱,不用老人说,也会同意将房子给妹子的,但是一定要商量,而且我觉得应该让儿子和嫂子来做这个好人,说不要这个房子。

其次,如果儿子嫂子不同意房子给妹子,老人要是执意把房子给女儿,肯定会造成家庭矛盾,还是希望提前商量沟通,实在不同意,老人还是想给女儿,可能要安排好自己的老年生活。

再次,说句不好听的话,不能总是弱者有理,儿子三套房子,是自己挣来的,还是老人给的,如果是老人给的,那无可厚非,老人剩下这一套肯定要给女儿的,不能太偏心,如果儿子房子都是自己挣得,女儿为什么生活不好,有没有自己的问题?不能强硬的要求儿子,需要沟通的


傻孩子1981


从法律角度出发,儿子和女儿都有权获得该房子的继承权。其中儿子或女儿其中一人如果承担了养老业务,可以酌情多分一些份额。当然老伴也有继承权。

以上是法!

老人名下有一套房,面对子女,可根据儿女的孝顺情况,将名下房产以遗嘱方式或以过户方式赠与其中任何一位。

以上是情!

而目前题主遇到的具体情况是:儿子有三套房,女儿没有且生活拮据。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应该给谁?

个人建议:在儿女均孝顺、儿媳姑爷都善良的前提下,在征得儿子同意并支持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房产让女儿居住,女儿应该照顾您的日常生活及相关费用,百年之后房产以遗嘱形式让女儿继承。

这其中儿子的同意并支持是最大前提,必须满足;其次是女儿和姑爷是否善良孝顺,这是次要条件。

人活一辈子,钱与房死不带走,留给有需求的带血缘的亲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真心换真心,你为她往后的生活考虑,她就得适当照顾你生前生活。不是计较,而是彼此的责任和义务。


西一安鲜


做老人的一般都是这样,不是一碗水端平,而是劫富济贫,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有义务让所有的孩子过的都差不多。

我父母就是这样的,父亲甚至说他就像国家税务局一样,向富裕的孩子征税来扶助贫困的孩子。他们除了把我们孝敬的钱财物品乾坤大挪移之外,还把弟弟的孩子接到身边一手养大,借以帮助弟弟减轻负担。

我们觉得无所谓,孝敬父母就是为了他们生活的好心里高兴,所以目的达到了随他们怎么做都可以,再说钱财物品给了父母就是父母的了,怎样处置当然也是他们说了算,高兴就好。

现在有些人总把父母的财产处置和赡养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两个范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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