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原局长公开受审

内蒙古一原局长公开受审

4月18、19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涉嫌单位受贿罪、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世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原主任马振纲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单位受贿罪一案。该案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世林出庭支持公诉。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有发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本案。

内蒙古一原局长公开受审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1、2012年3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马振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222.76万元;

2、2012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马振纲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财政账户资金2930万元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

3、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马振纲违反国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超越职权,违法决定或者指使、授意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虚构合同、拨付后返还、截留项目资金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合计1228.6165万元,交由苏某某管理作为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账外资金,用于“招待费”“慰问费”等支出,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4、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马振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的名义,指使该局工作人员索取并在账外暗中收受海卓水信公司、中国水科院的回扣款合计90万元。

内蒙古一原局长公开受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振纲及其辩护人、被告单位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诉讼代表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振纲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受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鄂尔多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法委员会、市纪委监委的代表旁听了本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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