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我们是湖南人


如今在农村,很多的年轻人在早些年的时侯,都通过学习、参军或工作等,把户口从农村迁出去了,只剩下父母还在农村居住。等老人离世后,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留有房屋的宅基地

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公有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村民继承的只能是父母遗留的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还能正常居住的时候,这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还在自己名下,等于变相有了使用权。但该房屋不能翻建,只能修缮。


空闲宅基地不能继承

在农村,有这样的情况,那就是一户多宅现象。父母在世时,也继承了上一辈的祖宅,由于年久失修,老屋倒塌后,空闲的宅基地被整理成自家小菜园。像这种空闲的宅基地,本来按照规定就应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所以不能再被继承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综上所述,能够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是宅基地,这一点必须要分清楚。以上仅是个人看法,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朋友们留言补充。


建行渐远


对于农村宅基地能不能继承问题,其实答案是明确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属于私有财产,不管其子女是不是农村人口,都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产的方式取得。

在我国,建国以前农民的房屋和宅基地都是私有的,那时候的房屋一和宅基地都是一代一代往下传的。在土地改革和土改复查运动中,农村对私有的土地和房产实行了一次重新分配,没收地主老财的土地和房产,分给缺地缺房的贫苦农民,并于1951年结束土改以后,通过颁发土地房产证的方式进行确认,这时候宅基地和房产仍然属于私有。

后来,通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农业生产经过互相组、初级社、高级社等几个阶段,到1958年过度到人民公社,农村的土地逐步收归集体所有,而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以后,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定势,农民原来私有的宅基地,也归村集体所有,但农民可以免费使用。从此以后,农民盖房需要宅基地,不需要购买,通过申请的方式免费取得,但取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农村老人去世后,其留下的房屋,自然归其后人使用,根本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也不管其子女是否为农村人口,谁也没有认识的这里面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大家都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甚至在后来房产办证时,有很多人没放在心里,根本没有办理产权转移。

但是,近年来,农村宅基地管理趋紧,国家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并明确规定,城市人口不允许到农村买房,也就是说城市人口不得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城市人口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在农村,有很多青年人通过招工、参军、升学等方式逐步脱离农村,这些人或者原来在农村就有房屋,或者离开农村后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屋。虽然他们不应该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农村房产也是私有财产,他们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父母留下的房产,而房下的宅基地,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其使用权自然转移。

也就是说,老人去世后留下的农村房屋,其城市户口的子女一样可以依法继承,通过继承房产的方式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其农村父母遗留的老屋已经倒塌,农村老屋的宅基地成为空基,也就是闲置宅基地,这就不可以继承了。城市人口通过继承房产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长期,即为该房屋的存续其间,房屋倒塌无法使用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便自然终止。


齐东晏子


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宅基地是针对农村集体成员,所以导致这个继承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关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的文件,《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有涉及这个问题。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这个规定来看,是认可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并且继承人还不区分农村集体成员,还或是城镇居民。但是,这毕竟只是一个政府部门的文件,不属于法律法规。从法律适用来说,不属于法律法规,是不能直接被法院判决所援引,这也是法院判决为何仍然不认可宅基地的继承。

不过,农村的宅基地一般都搭建有房子。宅基地的继承问题,虽然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裁判中,都存在争议。但是,宅基地上的房产继承问题,这个没有争议!不管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通过继承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继承了房产,原则上也就获得了宅基地。当然,因为宅基地的限制问题,这种情况继承所得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叶律师


这个问题,是在农村从事村建国土工作的笔者的工作内容之一,为消除谬误,特作如下答复,本答复的主要内容是:

城镇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农村父母的农房,因“地”随“房”走,继承农房后将继续无偿使用该宅基地。

第一,宅基地是农村户口人员的福利,城镇户口人员不具备享受该福利的资格。农村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是一种特殊的福利,其享受的对象为该集体组织的农村户口人员,城镇户口人员不具备享受该福利的资格,所以城镇户口人员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也不能到农村申请宅基地。同时,正因为农村宅基地为集体组织所有,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灭失后,集体组织将收回宅基地。

第二,城镇户口人员可通过继承父母的农房,继续无偿使用该宅基地。这是由于“地”和“房”密不可分,有“地”才能长出“房”,这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地”随“房”走,只要房子还在,宅基地必须还得由房屋产权人使用,哪怕是不属于该集体组织的城镇户口人员继承了房屋,也能无偿地使用宅基地。

第三,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公民死亡时留下的合法遗产(当然含房产)。《继承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所以,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按法律的规定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继承房产后当然就可以继续无偿使用该宅基地。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城镇户口人员继承的农村房屋不能改扩建,只能维修修缮。

<strong>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城镇户口人员可通过继承农村房屋而继续无偿使用该基地,但对继续的农房其宅基地的使用将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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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这个现象目前在农村非常常见,相信很多朋友都会遇到,毕竟现在年轻人都不愿意种地,要么外出打工,要么创业求学,为了方便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很多人都会把农村老家的户口迁移出来,既然户口迁移出来了,就等于脱离了村集体组织,所以有些农村土地权益自然无法再享有使用权了!那老人离世以后留下的宅基地怎么办呢?不是农村户口的子女还能够继承吗?


当然可以继承了!子女作为父母的直系亲属,继承父母的财产和遗物这是天经地义的,这没有户口限制!可是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既然子女脱离了村集体,自然也就没有使用权,可是土地上的房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子女自然是有权继承的,既然土地上有房子,根据“地随房走”的选择,所以继承父母房产的子女也就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房子年久失修塌方了,没有了房子村集体就有权收回宅基地了!

如果仅仅是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子建筑物,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土地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的,老人去世以后,可以由农村户口在内的其他成员继续使用,子女户口已经迁移,等于没人了,所以这种情况村集体会收回土地!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水果不甜不要钱


不可以!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




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根据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非本村农户是不能继承的!

但是,也不要着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只要房屋不拆,房屋下面的宅基地不也是事实上的“继承”吗?

其实,宅基地是农民的祖业,好多都传了数代人,虽然宅基地的法规不允许非农户口继承,无论何种原因离开了农村在城市里发展,要被迫放弃祖业,几乎没有人能心安理得的接受。毕竟,户口性质的改变并不能改变那份对祖屋的眷念!农村生活的烙印早已深深的钉在“鲤鱼跳农门”的人心上,无法割裂。

你的问题其实并非个例,我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南方某村父母务农,三个子女在八十年代都通过考学在城市工作,吃上了商品粮。前两年,因其父母年迈多病,加上老人有落叶归根,以及死后土葬的愿望。三子女见识颇高,知道宅基地在其父母仙逝后无法继承。于是三子女共同将原本即将垮塌的老屋投入数十万元修缮一新,连自留地也用围墙圈起来,看起来古朴厚重,收拾的干净整洁。

其父母过世后,村集体也曾就宅基地收归集体问题找过他们三个子女,最终却无可奈何!

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宅基地可以收回,但是他们三子女享有其父母房屋的继承权!村集体总不可能把老人遗留的房屋变成空中楼阁吧。就这样,集体也没有办法,只好尊重事实,维持现状。


这可能是非农户口目前最能保留住宅基地的办法。这也就是利用了不同法律法规相互抵触导致的矛盾,从而获得事实上的“非合法继承”。你也是可以这样操作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如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私信我,或者在评论里留言。 我是艾鸿海,重庆市劳动模范,农业经济师,农业创业者,新型职业农民。诚意分享真实的三农知识,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艾鸿海劳模创新工作室


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通过继承房子使用宅基地,一直到房子倒塌灭失或者你主动不要了,你也可以通过卖房子连带把宅基地卖了。

为什么城里房子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非农户口不能继承?

因为城里的房子,房价中包括土地价格,而且土地费用占房价的40%以上。而农民房子占用的宅基地是无偿分配的,而且只能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这是只有农民才能享有的福利。

你可能会说:你家宅基地是买的。有这种可能。但是,一是你是通过购买房子获得的宅基地;二是你买的仅仅是优先分配宅基地的权利。因为你们村宅基地紧张,进行了拍卖。


二胡说三农



为了我20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的性质是什么?这样就可以明白了农村老人去世以后,留下的宅基地,对于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是不是能继承可以继承的问题,也可以说答案是一目了然。下面来简单的分析一下:



首先,宅基地就是农村为本村村民规划处的建设的用地,主要是让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来居住,宅基地的面积一般是有规定的,但各个省的规定的面积大小不一样,一般在160~220平米之间。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房屋使用的年限而逐步延长,并且是无偿的使用的。

其次,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村集体的所有财产,并不是个人的所有财产,要在土地法里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它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个人所有,而且现在对宅基地已经确权,一旦单位和个人征用农村的宅基地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包括地上的建筑物的赔偿。



第三,由于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房屋的户主的改变而改变。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投资所建,所以房屋是投资者的个人私有财产,所以房屋是可以允许子女或者是有遗嘱可以继承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的房屋,如果子女不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继承的。这也使得房屋继承给子女,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归子女使用,但这不是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不可能有继承之说。

第四,对于农村老人的宅基地去世以后,宅基地上没有房屋的宅基地,子女是非农业户口是不能继承老人宅基地的。宅基地必须归村集体所有,即便是子女是农业户口,也不能继承老人的宅基地。



总之,宅基地时村集体的作用财产,所以宅基地是不可能的来继承的,只能够继承其使用权,但必须宅基地上有房屋才可以,继承使用权,也就是宅基地的特殊性使得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房屋的户主变迁而变迁。所以对于题主没有描述出农村老人去世以后,宅基地上是否还有房屋存在?如果有房不存在的话,其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的;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存在,宅基地就直接归村集体所有,子女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了。


宗元


凭什么不可以继承?户口不在另说,以前集体交公粮,为国家贡献了多少,而交过公粮的人现在得到了什么?自己家的宅基地,只要有房子在,谁敢霸占?倒了重建谁敢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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