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无证驾驶危害大 以身试法被查处

(三晋都市报运城记者站讯 闫东山 通讯员 李东兴)

4月19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19时21时许,翟店中队民警在稷西线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检查,当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M***0的小型轿车进行正常检查时,要求驾驶员张某尔提供驾驶证与行驶证,但其称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凭经验民警心存怀疑,遂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未发现他的驾驶证任何信息,系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面对查询结果,张某尔面红耳赤,承认了自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稷山:无证驾驶危害大 以身试法被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尔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万万不可以身试法,不然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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