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 原地復活

4月18日,視覺中國公告稱,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決定給予漢華易美天津罰款三十萬元的行政處罰。"

這足夠嗎?完全不夠啊。現在隨著熱度慢慢下去,這位市場老流氓悄悄的復活了。不,他根本沒有死過。在視覺中國2017年年報中,光是視覺內容的收入就高達5.84億。

視覺中國 原地復活

而根據公告內容,視覺中國違反了《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行政處罰的對應條款的罰款金額是在10-50萬元之間,因此天津網信辦對視覺中國的運營主體公司作出的所謂從重罰款的處罰甚至沒有達到上線。有個老一個段子:有人在廣場上隨地吐痰,這時帶紅袖章的大媽過來罰款5元,此人遞上10元,說:不用找了,然後又吐了口痰。

據報道視覺中國創立於2000年6月,其旗下品牌華蓋創意圖像技術有限公司自創立以來,所涉及圍繞著作權等侵權訴訟案件高達5583起,僅2018年至今近80起(不包括私下解決),案件涉事企業涵蓋各個行業。依靠壟斷圖片上有使用權,釣魚執法,“引誘並勒索”照片使用者,索取鉅額賠償並要求籤訂合作協議。華蓋創意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和及漢華易美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在過去十年幫視覺中國承擔了大部分的訴訟維權的工作。

視覺中國 原地復活

據啟信寶的統計,與視覺中國系公司相關的訴訟文件多達11023件。

其中,與華蓋創意有關的裁判文書多達7071件,該公司的立案信息高達4775條,開庭公告達1621條。所有開庭公告中,華蓋創意作為原告,涉及知識產權權屬侵權糾紛類案件,達403條。佔總數的約25%。

說簡單點,視覺中國年賺3億的背後每天15.6起官司,這個網絡流氓旗下專門有公司負責打官司。這既保證了專業性,也避免了母公司捲入案件,實在是精明。

那麼從2019年4月11日下午,共青團中央發佈截圖,人民網點名視覺中國到現在,這家公司除了罰款到底還受到了什麼影響?

1.官網被關閉了幾天,我剛剛上去看官網已經完全恢復了。

2.被天津網信約談整改,這完全無關痛癢好吧?

3.4月12日開盤股價暴跌10%(跌停),單日市值蒸發20以。這應該是視覺中國最大的損失了。但是視覺中國股價在連續暴跌後已經回漲了,4月19日(週五)收盤時價格23.02,預計還會繼續上漲。

視覺中國 原地復活

4.向廣大網民道了個歉。

5.影響了公司的名聲,但我覺得說增加了公司的知名度還差不多。無論是不是正面消息上熱搜對於公司一定程度上都有好的方面。

那麼接下來,視覺中國就謹慎一點的繼續它的勾當就行了,繼續賣圖,繼續打官司,繼續壓榨攝影師原畫師們,繼續賺他的錢。

關於視覺中國用無版權照片牟利這一行為,視覺中國若通過圖片搜索技術將網上的圖片盜用至其網站上,聲稱具有相應版權從而進行售賣或維權的行為經有關部門調查屬實,則可以依據《著作權法》及《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視覺中國構成對相關圖片權利人著作權的侵犯且涉嫌不當得利,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需要原版權人出面提出。同時,若視覺中國拿自己沒有版權的圖片進行所謂維權的行為,可涉嫌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但涉罪的前提是需造成對方損害並且達到嚴重程度。

對於公司持有版權的圖片,用於賺錢天經地義。視覺中國肯定有自己的簽約攝影師或者機構,他們會上傳部分的照片,但大部分的照片都是由用戶上傳,註冊用戶中除個人外還有一些機構。圖片網站並不生產照片,只是版權代理機構,網站上的照片署的版權人往往也不是視覺中國。

對於上傳圖片的人來說,圖片只有銷售出去以後作者才能拿到分成。據知情人士透露,視覺中國的分成較低,並且只能看見哪張照片被下載了多少次,沒有不到詳細交易記錄,每一張照片賣了多少錢也不得而知。

視覺中國到底多流氓?

2017年4月,視覺中國將騰訊告上法庭,稱其在微信企業賬戶及新浪官方微博中,未經許可使用了9張視覺中國的版權的圖片,要求騰訊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18萬元。對此,騰訊辯稱,在其他網站上也有不同水印的涉案圖片,不能證明視覺中國享有圖片的著作權。但最終,法院判決騰訊賠償視覺中國4萬元。

就算在黑洞事件期間也沒有閒著,一家名為深圳市粵豪珠寶有限公司的企業,將在2019年5月22日迎來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多達31條同案由訴訟。

什麼圖片有著作權?

1.《著作權》是保護創新、創造的勞動。視覺中國將他人logo做了矢量圖、打水印,無“創造性勞動”,不能享有著作權。

2.廣義上的“二次拍攝”, 自己家的樓、自己家的產品被拍攝做成圖片之後,依然有著作權。其次,商品、大樓本身並不產生攝影作品的著作權,在拍攝過程中,攝影師是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包括光線,光圈,構圖等。所以“二次拍攝”會產生著作權。

3.肖像權和攝影著作權之間會有。很多公眾人物、明星在一些公開場合的照片被攝影師拍了之後,會被賣給圖片網站。肖像權和著作權屬競合關係,活動上攝影師拍的照片,若沒有事先理清著作權歸屬,那麼照片著作權是屬於攝影師的。

在新媒體時代,那些採購圖片版權的已不是財大氣粗的報社和通訊社,而是資金薄弱的自媒體和創業機構。視覺中國的行為在整個市場範圍的影響都是不好的。

最後,希望所有的媒體人不要被告侵權,攝影師原畫師編輯能多分點錢,平臺們憑藉良心賺錢,視覺中國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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