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禁漁期在禁漁區連續電魚3小時,刑拘,你怎麼看?

王龍森


從3月1號開始,巴中便進入了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禁漁期的實施,也是為了更好地去保護水生植物的生長,魚類生物的不斷的恢復和繁殖。

但巴中一男子仍然在知曉法規的情況下,仍然購買工具電魚3小時。電魚的行為本身就是是非常讓人氣憤的,而知法犯法的行為更是應該嚴厲打擊的。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電魚的危害吧!

1、電魚是極其危險的行為

電魚的原理是通過逆變器產生大電壓,從而把魚電暈。但這種電魚的工具都很難做到絕緣,電魚時所產生的電流、電壓會對人的安全造成威脅。

2、電魚也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的相關規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會處5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情節特別嚴重還可能構成犯罪。

3、電魚可能會對人產生影響,也會影響到後期的繁殖生長

在電魚的過程中,若是被電暈的魚僥倖活下來,魚的味道會發生變化,並且性腺發育收到損害的情況下喪失繁殖能力,並且人吃了這樣的魚可能也會產生影響。

另外,電魚還間接地對水體質量產生不良的影響,被電過的水體沒有任何生機。影響水生植物的繁殖。

為了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為了自身的安全,我們都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巴中本地人兒


電魚成江河湖庫生態第一殺手,所謂漁民,多數白天下網半夜電魚,長江烏江夜夜電魚,電魚船所過之處,大小通殺,撈起幾條,而電死小魚數以億萬計,非嚴二刑重判不足以震懾貪婪電魚人!


沉默9591897


凡用電擊或是毒魚者,不論禁魚期還是放魚期都是應堅決打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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