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佔用對向車道事故發 危險還需要負全責


警方提示:佔用對向車道事故發 危險還需要負全責


2019年3月29日15:20許,唐某駕駛冀GJ**25飛碟牌輕型自卸貨車,由西向東行至周聚線(周士莊村東鐵路橋附近)彎道處,與袁某仁駕駛的晉B6**3D五菱牌小型麵包車會車中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人員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方提示:佔用對向車道事故發 危險還需要負全責


經查:唐某駕車佔用對向車道,致使兩車會車時發生碰撞,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唐某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之規定承擔全部責任。

交警提示:佔用對向車道行駛是及其危險的事情,易與對向車輛發生碰撞而發生事故;或雙方為避讓而突然轉向發生事故。尤其是在轉彎等視線不好的地段,佔用對向車道最容易發生事故。因此大同交警提醒您:行車過程中,駕駛員一定要培養良好的駕駛習慣,文明行車,安全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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