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非法採砂致使防洪堤開裂100米 被告人一審獲刑一年半


人民網:非法採砂致使防洪堤開裂100米 被告人一審獲刑一年半


檢察官赴堤壩現場察看

非法採砂引起防洪堤裂縫,經浙江省龍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採礦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近日,這一判決正式生效。這也是浙江省首例以“嚴重影響河勢穩定,危害防洪安全”作為非法採礦“情節嚴重”提起公訴的案件。

2017年8月,位於衢江北岸的龍游縣團石防洪堤澤潭段“一條百米長的裂縫”引起了龍游縣領導和水利部門的關注。

經水利部門調查,初步推斷很可能與河道內採砂有關。龍游縣檢察院從2018年1月開始介入此案,引導公安機關明確偵查方向,注重收集防洪堤開裂成因與危害後果、非法採砂數量與具體方位等關鍵性證據,最終查實了楊某非法採砂行為與防洪堤開裂之間的因果關係。

原來,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間,楊某超越河道採砂許可證規定的開採範圍,陸續到屬於堤壩保護區的河道內採砂,體量達9000立方米。這一行為導致該處防洪堤堤腳砂礫料長期大量缺失,引起堤壩防滲牆發生水平位移變形,護坡與馬道分離拉開,形成百米長、二十釐米寬的裂縫,已危及堤壩安全。

今年2月19日,該院認為非法採砂嚴重影響河勢穩定、危害防洪安全屬於非法採礦“情節嚴重”,以涉嫌非法採礦罪對楊某提起公訴。

3月22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庭審中,被告人楊某當庭認罪,法院採納全部公訴意見,當庭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判決後,楊某沒有提出上訴。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據悉,該案系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嚴重影響河勢穩定,危害防洪安全”規定為非法採礦“嚴重情節”以來,浙江省首例適用該解釋提起公訴的非法採礦刑事案件。

另據瞭解,下一步,該院將繼續督促並支持縣水利部門向楊某索賠,修復開裂的防洪堤,確保防洪堤壩的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林建平 蔡躍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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