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老虎”生意经:想当官又想发财

郴州电力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明伟严重违纪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

培植亲信,伪造合同,套取国家资金……日前,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只“电老虎”——郴州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明伟严重违纪被“双开”。

一直以来,陈明伟都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大企业家,但同时又希望能拥有国企负责人的地位、资源和社会关系。于是他就走起了“双轨制”:一方面当着电力公司的董事长,另一方面又热衷于开公司赚大钱。

办案人员说:“陈明伟在公司大肆培植亲信,以此来巩固自己的权威,使自己能为所欲为,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本管不了他,自我监督、内部监督更是无从谈起。”

郴州市廉政教育中心,阳光照进走廊一角。跟在办案人员身后,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郴州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郴州电力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明伟停了下来。他跟办案干部说:想晒15秒钟的太阳。

当阳光照在他脸上的一刹那,陈明伟的眼泪夺眶而出……

4月21日,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提到这一幕,不胜唏嘘。目前,陈明伟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除陈明伟外,郴州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全部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共11人受到党纪处分。

没有合适项目,就伪造合同“关照”他人

熟悉陈明伟的人都知道,一直以来,陈明伟都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大企业家。但同时,他又希望能拥有国企负责人的地位、资源和社会关系。于是就走起了“双轨制”,即一方面当着郴州电力公司(该公司为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另一方面又热衷于自己开公司办实体。

北湖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吕湘枝介绍:“陈明伟先后以家人的名义开办了农庄度假公司、教育培训学校等公司实体,他说的‘双轨制’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开办公司需要资金,钱从哪里来?自然是有合作关系的老板那儿。

2009年至2011年,一公司负责人曾某在陈明伟关照下,与郴州电力公司签订金额为180多万元的电力设备销售合同。之后,陈明伟以急需资金周转为名,分两次向曾某索要30万元。

2013年初,曾某再次找到陈明伟,希望能继续关照和支持他的生意。陈明伟在没有合适项目的情况下,授意负责公司器材管理的工作人员想办法“关照”一下曾某。

“工作人员没办法,就伪造了一份与曾某公司金额为36万多元的虚假合同,陈明伟明知是假合同,仍然同意签订了这份合同。”北湖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黄志东说:“2014年1月,曾某在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获得了郴州电力公司支付的19万多元的虚增‘合同款’。如果不是因为陈明伟‘东窗事发’被撤职,所谓的‘合同款’会继续流进曾某的腰包。”

培植亲信,违规发放奖金福利100多万

明知道虚造合同是违法行为,为什么陈明伟的下属仍旧遵照执行呢?

原来,在郴州电力公司,陈明伟的话就是“最高指示”。而他培植亲信的手段也相当大胆。

经查,在全国都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狠刹滥发奖金福利风气的大环境下,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陈明伟为拉拢亲信、收买人心,以各种名义违规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发放奖金福利100多万元。

办案人员黄飞华说:“陈明伟在公司大肆培植亲信,把身边那些与自己关系好或听话盲从的员工提拔、任用到重要岗位和利益丰厚的部门,以此来巩固自己的权威,使自己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在陈明伟任郴州电力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该公司的电力工程业务等主要经济指标迅猛增长,从2009年前的不足500万元到2016年的工程总收入1.5亿元,固定资产增长了8600万元。

“在‘能人’光环的簇拥下,陈明伟对纪律对国法逐渐丧失敬畏心,模糊了党纪国法的底线意识。”吕湘枝说。

收受贿赂

套取国家资金,不忘“权钱交易”

2013年,万国住宅小区的绿化、停车位等附属设施需进行升级改造,经估算需资金一千万元。该小区的住户均为某电力企业和郴州电力公司的职工。改造资金本应由住户自筹自建,但某电力企业却将此交给郴州电力公司来处理。

两家单位表面上看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但在业务上,郴州电力公司依附于该企业。陈明伟一直以资金缺口为由拒绝。

吕湘枝介绍:“某电力企业要对所辖地区开展农网集中抄表改造工程,这个项目的资金性质是国家专项资金。某电力企业就玩了个‘套路’,要求四家分公司将这个工程交给郴州电力公司施工,并通过提高电表单价定价标准的方式,让郴州电力公司套取国家农网资金1200多万元用于万国小区的改造工程。”

在陈明伟的安排下,套取的钱全部投到万国小区升级改造中。资金过手,陈明伟还不忘“权钱交易”一下。

2013年底,在陈明伟关照下,亲信陈某的妻子罗某承揽了小区绿化、停车位改造工程和电梯井基础工程,工程造价255万多元。罗某迅速获得工程进度款45万多元。钱到账后,罗某取出39万元存到陈明伟姐姐银行账户上。陈明伟随后将该钱用于购房首付。之后,陈明伟又帮罗某额外增加40多万元的追加工程款。

案发后,为帮助陈明伟逃避法纪惩罚、减轻处分,其亲属找到陈某,要陈某补写一张借给陈明伟40万元的借条,并在陈明伟未还款的情况下,要陈某伪造了3张还款条。

经查,陈明伟利用职务之便,为罗某等5人在电力工程承揽和电力器材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贿赂122万元。目前,陈明伟案已进入司法阶段。

本报记者王欢通讯员柏敬轩郴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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