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什麼寧願自殺也不願意去坐牢?

別酒怯流年


在古代,歷代王朝都有著自己的法律,對於犯罪的人,也有著相應的懲罰方式,“關押在監獄”也是一種服刑方式。而在古代,監獄對於女子來說,是個很可怕的地方,一些女子寧願自殺都不願意進監獄。



這是因為古代的一些“刑罰”對於女子而言,是很殘酷的,會比殺了她們還狠。

在古代,判處一個犯人進入監獄之前,一般都會有一個公堂審訊,這種審訊,有時候會允許百姓在一旁圍觀,而在這種審訊期間,有一種刑罰,叫做“笞刑”,這個刑罰還有“去衣受刑”這一規定,通俗講,就是“打屁股”,還是脫了褲子打屁股,男子就不提了。對女子來說,公堂之上,大庭廣眾之下,把褲子脫了,被打屁股,這就是一種侮辱式的刑罰。

笞、杖皆以荊條為之,皆臀受。

還有就是進監獄了,在古代,貞操對於女子是很重要的,可是一旦女子進了監獄,就等同於失去了貞操,而且她在監獄中遭受的是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不只是殘酷刑罰,還有獄卒的欺辱,對於獄卒來說,進監獄的女子,沒什麼貞操可言。若是有些姿色的女子進了監獄,一些別有用心的獄卒就會對她們進行侵犯。

精神上的傷害,對於女子來說,進了監獄,就很難保全自身,進去了就等同於失去了貞操,哪怕有一天出去了,也會被街坊四鄰所議論,甚至連自己的家庭也不容她。



在這樣的情況下,對古代女子來說,進監獄就等同於毀了自己,所以,她們是不想與監獄這個地方有任何的牽連的。


參考文獻:《明史·刑法志》


說與山鬼聽


關於古代的刑罰我們或多或少了解一點,或許很大程度上是從電視上看到過一些,也可能是從一些書籍上了解的。古代的刑罰要說也是真的很殘酷,形形色色各式各樣的都有,比如什麼車裂啊,腰斬啊,剝皮,凌遲等等。而且,古代還有專門針對女人的刑罰,有一種非常可怕殘酷的刑罰是“騎木驢”,形狀也跟我們現在遊樂場的旋轉木馬很相似,但是木驢背上有很多刺釘,而女犯人就要在這上面一直受刑直到死去,聽起來就慘不忍睹了。這也就是為什麼古代的女人為什麼寧願選擇自殺而不去坐牢的原因。比如說還有一種非常讓人毛骨悚然的刑罰,估計大家聽說過,就是“人彘”,就是砍掉人的四肢,挖掉眼睛,再把藥灌進人的五官。我看過一本書,書上就說西漢時期,呂后為了報復戚夫人,在她掌握大權之後,就用人彘來對付戚夫人,最後那個樣子實在是讓人膽戰心驚。那至於女子為什麼不願意坐牢,當然還有一些原因。其中一個原因,我們都知道一點就是,古代的監獄真的是要多黑暗多黑暗,要多骯髒有多骯髒,而且是你只要進了監獄,那基本上你的命運就已經完全是未知數了。其中一個針對廣大女犯的刑罰是杖刑,是要打屁股的,還是脫了褲子打,你說這種羞辱讓人怎麼忍受的了。這還算輕的,當進去監獄的時候,碰到比較正直的獄吏也還好,萬一碰到了一個下流的獄吏,他真的會想方設法去佔女犯人的便宜,再嚴重點,甚至對女犯進行侮辱,女犯失去貞操的也是數不勝數。而對於古代女子來說,遭了這種罪,根本沒有臉面再繼續活著。那麼與其進監獄受這種凌辱,還不如自己給自己個痛快,一了百了,另一個原因,其實女性在犯罪之後,差不多已經淪為眾叛親離的地步了,因為我們知道,古代對於女子的約束是非常多的,平常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還有裹得也嚴嚴實實的,各種條條框框。那當古代女子犯罪之後,不管是多大的錯,可能身邊的親人已經沒有辦法接受了,這時候或許生已經步入死了,與其說再去坐牢接受折磨,還不如一死了之,也給自己落得個完整和清白。說起來古代女犯的日子還真的不好過,一旦犯了罪,屈辱的活著是真不如自我了斷來的乾脆利索。



美麗的口袋


中國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非常嚴重,女子自幼就要纏足,學習針線刺繡,接受三綱五常等封建思想。她們大都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當有客人來家中拜訪時,也要避而不見。

因此,古代女子基本不存在犯罪坐牢的可能性,但由於她們是男性附屬品,“在家從父,出嫁從夫”,一旦父親或丈夫犯下重罪,她們也將受到牽連而獲罪入獄。

古代有很多女子寧願自殺也不願意去獄中服刑,這其中究意有著什麼樣的原因呢?

無法接受身份地位的強烈反差

對於官宦人家的女子來說,從錦衣玉食、奴僕成群的小姐、夫人、少奶奶淪落為三餐不繼、暗無天日的獄中囚犯,這樣強烈的地位反差使她們心裡無法接受。官宦人家的女子獨自生存的能力並不強,因為從她們出生時就安排有專門的丫鬟和嬤嬤伺候。一旦進入監獄,在沒有人伺候的情況下,她們很可能無所適從,甚至死在獄中。

因此很多官宦人家的女子由於接受不了強烈的現實反差,又擔心入獄後沒有生存能力慘死於獄中,於是選擇自殺。

古代監獄環境惡劣

古代監獄的環境極為惡劣,不僅一日三餐大都是發黴變質的食物,而且獄吏們經常暴力執法,比如犯人在入獄時要打一百殺威棒,在獄中服刑時稍有不慎就將遭受毒打等。對於女犯人來說,還極有可能受到性騷擾和性侵犯,這對於極為重視貞操的古代女子來說簡直比死亡更加令人難以接受。因此她們寧願選擇自殺,也不願受到侮辱。


為了保護自身清白

古代官員獲罪後,對其妻女還有一種處罰方式那就是籍沒為奴,淪為官妓或營妓。官妓還好,她們主要服務於達官貴人,待遇比在監獄中要好很多。

營妓就相當於日本軍隊中的慰安婦,主要服務於軍中將士。古代女子視貞操如同性命,情願以死保護自身清白,所以選擇自殺。古代女子被視作男性的附屬品,沒有參加科舉、經商從政的權利,即便不是自己犯下罪行也可能會因為受到牽連而獲罪。她們的命運始終掌握在別人手中,身不由己,令人感慨。


歷史茶坊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原因其實有不少,聽我說說。

第一,女犯基本都會眾叛親離。

古代女人犯罪被抓是很少見的。

因為女人一般不出門,多在家裡做家務,不太可能犯罪。

一般女人犯罪,大體上就是這幾類:謀殺親夫、忤逆公婆、通姦淫亂。

要麼就是丈夫是歹徒,妻子幫助窩贓或者知情不舉。

無論是上面哪種情況,女人被捕基本都是眾叛親離,不會有什麼親友願意管她,更不會救他。

同時,這些罪行的社會輿論壓力是很大的,甚至女方孃家人因此都無法出門上街,也不能見人。

女犯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就算現在被釋放,也無法在社會立足,只能自殺一條路了。

第二,女犯會被重大羞辱。

古代審判犯人都是要打的。

這種打板子,無論男女都是在堂上脫掉褲子打屁股。

同時,這種審判往往是公開的,會有很多鄉民進來看熱鬧。這樣一來,等於這個女犯的屁股甚至下體都會被一大群男人看到。

這是什麼概念?

在古代中國婦女,尤其是宋代以後,是非常保守的。

慈禧太后說過:我們滿族婦女入關以後,也是很講究穿衣的,連手腕都不能隨便露出來。

手腕都不露,現在整個屁股和部分生殖器都被公開示眾,這誰受得了?

當年可是沒有幹露露這種人,婦女這樣被羞辱後,只能自殺了。

第三,女犯會被性侵。

在今天,女子監獄有很嚴格的規定,就是不予男人進入。

能夠進入女監的,都是女警,不能有男人。

即便有男性的司法人員因案情需要進入女監,同女犯談話,都是必須由女警全程在現場陪同的。

為啥?就是怕出現男性利用職權,藉機性侵女犯。

但這是現代,古代哪有這麼一說。

古代的監獄系統本來就很混亂,很多大城市連正兒八經的監獄都沒有,犯人都關在廟裡面甚至軍營裡面。

女犯人數量又少,根本不存在被隔離的條件,都是男女混合關押。

那麼,女犯在牢裡被性侵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其實男性看守根本不需要強姦,只需要隨便用點手段就可以和女犯發生關係。

比如古代監獄裡面伙食極差,往往需要家人送飯,不然犯人能夠直接餓死。

男性看守可以等到女犯人極度飢餓的時候,隨便拿幾個大餅引誘就是了。

其實,女犯在監獄中是絕對弱勢,想要保全貞操幾乎不可能的。

第四,判決以後也是個死或者生不如死。

之前說了,女犯如果是小罪就不會坐牢。

既然坐牢了,女犯基本都是大罪。

那麼一旦女犯被判決,最輕的也是流放到某地,為軍人做奴隸。

通常女犯會被流放到邊疆缺少女人的地方,為軍人做各種雜務,最終基本都會成為軍官的小老婆。

這種流放就算武松、魯智深這種壯漢,未必受得了,何談女人。大部分女人都會累死、病死,就算不死也要做粗魯軍人的老婆,挨打受罵是必然的,生不如死了。

另外,如果是謀殺親夫、忤逆公婆、通姦淫亂等罪,在古代很有可能會被處決,甚至會被凌遲處死。

古代處死都是要示眾的,女犯還被被剝光衣服,裸體見人。

所以,秋瑾烈士在被處死前,提出一個要求就是不要剝光衣服。

這種死法太羞辱,很多女犯直接就自殺了。

總之,古代女犯最好還是自我了斷,也比進入監獄受盡屈辱受活罪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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