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陽縣首例適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開庭審理

4月22日上午,千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某危險駕駛案開庭審理,檢察院對該案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並首次建議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同時庭審活動全程在網絡平臺同步公開。

千陽縣首例適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開庭審理

伴隨著“砰”的一聲法槌敲響,審判長宣佈開庭。法庭查明瞭被告人的身份並核實了被告人是否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經徵求被告人意見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在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後當庭宣判。判決採納了檢察院量刑建議中關於主刑和附加刑以及是否適用緩刑的建議,判處被告人陳某某犯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

千陽縣首例適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開庭審理

由於速裁程序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在省略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環節後,法官僅就被告人認罪認罰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大大減少了控辯審三方的庭審工作,極大的提高了訴訟效率,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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