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匯:借款人“耍賴” 擔保人“跑不了”

源汇:借款人“耍赖” 担保人“跑不了”

法官說法

擔保人在債務人沒能力償還債務的情況下,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

源汇:借款人“耍赖” 担保人“跑不了”
源汇:借款人“耍赖” 担保人“跑不了”

2019年4月18日清晨

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過程中,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圓滿地執行了因擔保而引發的借款案件。

2017年9月

漯河市民譚某向漯河某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4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同時由其朋友雷某對貸款本息、違約金及罰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貸款到期後,譚某未予以按期還款。

源汇:借款人“耍赖” 担保人“跑不了”

2018年11月銀行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付息,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被告譚某償還原告貸款本金4萬元及利息,被告雷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兩被告均未履行還款義務。

2019年3月原告向法院申請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經多方調查,發現被執行人譚某下落不明,擔保人雷某在漯河工作,月工資約4500元,完全有履行能力。在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的同時,執行法官耐心做雷某的思想工作,闡明法律的嚴肅性,告知有履行能力而不拒不執行的法律後果,但被執行人雷某依舊置若罔聞,拒不履行。為了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凍結被執行人雷某銀行工資卡上的工資。還要對雷某進行拘留措施。面對法律的威嚴,被執行人雷某這才幡然醒悟,主動向法院承認錯誤,並聯系被執行人譚某和申請執行人要求執行和解,考慮到雷某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且借款人和銀行雙方已經和解履行完畢,法院最終解除了對雷某的拘留措施,到此,該案得以圓滿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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