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動 | 父親出事故 為啥兒子反被拘?
交警總隊新聞中心 山西交警權威發佈
4月14日上午10時12分許
在京昆高速平陽段大南山路段
發生了一起兩貨車碰撞道路交通事故
後車駕駛人受傷被困車內
然而
接下來的調查
竟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
據瞭解,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隊四大隊民警在勘查事故現場過程中發現,尾部被撞的貨車存在變更車道引發事故的重大嫌疑。民警對駕駛人進行詢問的過程中,駕駛人牛某良不承認有變更車道行為,稱其在第三行車道(貨車專用道)行駛過程中被後方車輛追尾。
那麼事實真的如牛某良所說嗎?
好在監控還原了事故真相。
最終,駕駛人牛某良對其在不按貨車專用車道行駛過程中,為躲避前方交通監控設備變更車道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供認不諱。
同時,民警還發現,與牛某良同車的還有一位年輕男子,詢問後得知是其兒子牛某田。隨即民警也對牛某田進行了相關詢問,牛某田無機動車駕駛證。
通過民警進一步偵查發現:牛某田在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隊四大隊轄區多次無證駕駛機動車被交通監控設備抓拍,而且在跟車期間還經常替其父親開車。對此違法行為,牛某田也供認不諱。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牛某田處以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對其父親牛某良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人員駕駛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的處罰;對其父親牛某良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對其父親牛某良變更車道時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的處罰。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隨意變更車道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罰款100元;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罰款100元,記3分。
無證駕駛、駕駛與駕駛證載明準駕車型不符機動車(俗稱小本開大車、以下簡稱準駕不符)屬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危害交通安全,是交警部門查處的重點,更為嚴重的是,存在此類違法行為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面臨保險公司拒賠的經濟損失。
隨意變道,是影響高速公路安全行車的最大陋習之一。然而,不少駕駛員並未意識到這種行為的危害性,盲目自信,在高速公里上加塞、搶道,變道不打轉向。其實這些行為均可以被認定為隨意變道,是極其危險的駕駛行為。
正確的安全變道方法
首先過後視鏡觀察判斷後方交通情況,在不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情況下,打開轉向燈,再次觀察兩側道路情況,平穩轉向,進入所需車道。變道結束後,要迅速關閉轉向燈。需要特別注意,每次變更車道,只能變更到相鄰車道,如需連續變更車道,需逐步平緩地變更,密切觀察路面情況,切忌前行連續跨越式變道。在交叉路口變更車道時,應提前觀察道路交通標誌和道路標線,正確選擇行駛車道,並在進入實線區前駛入導向車道。
此外,在變更車道時,應避免突然急轉方向駛入相鄰車道,防止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碰撞或自身車輛發生側滑。
總之
高速行車切勿“見縫插針”
牢記“欲速不達”
安全行駛 才是王道
排版:郭 政
組稿:董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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